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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怎么写_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文

发布时间:2016-11-21 08:41

  本文关键词: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原告):郭绍良,男,1958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四川省泸县人,农民工,住四川省泸县嘉明镇团山堡村八组10号。

  法定代理人:黄文先,系原告之妻,联系电话:18244**3278。

  被申请人(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云彬,131988**666。

  申请人(原告)郭绍良诉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劳动者的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此  致

  泸县人民法院

  请求人;      郭绍良

  法定代理人:  黄文先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贺永德

  二○一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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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赔偿的案由)为由,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名称)……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与否,以及赔偿情况,复议机关及复议决定的理由,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理由,赔偿义务机关或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亦应写明,要求本院赔委员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及理由。
  赔偿委员会经审理查明:……(叙述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确认的侵权事实,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决定情况、复议情况,赔偿委员会审查认定的事实及依据)。
  本院赔偿委员会认为,……(决定赔偿、不予赔偿、或者维持原决定、撤销原决定、变更原决定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适用以下决定主文)
  (一)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赔偿主文……(写明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二)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决定的,赔偿委员会经审理决定不予赔偿主文对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关于……(申请的事项)的申请予以驳回,不予赔偿。
  (三)维持原复议决定主文
  维持……(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的决定。
  (四)撤销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决定,重新作出决定的主文
  一、撤销……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决定和……(复议机关名称)……(决定的时间及文号)的决定。
  二、……(写明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
  (五)变更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的主文
  一、撤销……(指出撤销的原决定的款项或主要内容)
  二、维持……(写明维持的原决定的款项或主要内容)
  三、……(写明变更的款项的内容、重新决定定赔偿的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已决定赔偿并已支取的部分应写明予以扣除)。
  本决定自收到之是起十五日内发行完毕。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年××月××日
  (院印)
  (送达本决定应使用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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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学生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述,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依据市教委《关于转发<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津党教〔2013〕13号)精神和县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特制定我校“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教育引导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深刻领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为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发展好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时间  2013年3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1、 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讲
  
  开展时间:2013年春季学期
  
  活动内容:依托党的十八大精神校内宣讲团,面向学生继续组织宣讲活动,重点宣讲“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引导广大学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
  
  2、 党校、团校专题教育和学生骨干培训
  
  开展时间:2013年全年
  
  活动内容:设立“我的中国梦”教育专题,完善党、团校课程体系,组织学生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学生骨干培训班等,抓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带头人的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团员青年骨干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坚定实现“中国梦”的理想信念。
  
  3、 “我的中国梦”主题党、团日活动
  
  开展时间:2013年全年
  
  活动内容:围绕“我的中国梦”教育主题,创新党、团日活动内容和方式,将“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效果列为学生党支部考核评价指标,引导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4、 “我的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
  
  开展时间:2013年寒暑假、“五一”、“十一”等假期
  
  活动内容:将“我的中国梦”主题贯穿于2013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始终,引导学生深入西部、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开展“寻访身边的中国梦”等活动,推动学生进行参与式观察和服务式体验,使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5、 “助力中国梦”学生素质提升活动
  
  开展时间:2013年全年
  
  活动内容:组织团队训练、高空素质拓展,提升学生心理素质、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能力;组织礼仪、文化培训,提升学生个人素养;依托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基地,丰富志愿服务品牌及其内涵,倡导“传承雷锋精神,践行中国梦想”,塑造实现“中国梦”的意志与品格。
  
  6、 “哈工大与中国梦”主题报告会
  
  开展时间:2013年全年,集中在9——10月
  
  活动内容:总结“青春的选择”、“榜样的力量”等校院两级先进事迹报告会品牌经验,开展“支教十年”纪念活动,邀请院士、专家学者宣讲我校建设、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推出主题系列报告会,弘扬哈工大精神,引导学生树立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决心。
  
  7、 “我的中国梦”主题入学、毕业教育活动
  
  开展时间:2013全年,重点在6月、9月
  
  活动内容:将“我的中国梦”主题贯穿入学教育全过程,结合校史中的“中国梦”元素,秉承哈工大精神传统;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增强毕业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激励学生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努力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栋梁。
  
  8、 “为梦想插上翅膀”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开展时间:2013年全年
  
  活动内容:建立创新创业基地,开展创新创业立项工作,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使学生自觉实践发奋图强、科技强国的抱负和梦想,提升学生贡献“中国梦”的素质和能力。
  
  9、 “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主题校园文化活动
  
  开展时间:2013年全年
  
  活动内容:结合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新中国成立64周年,以“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开展电影展播、歌曲传唱、主题演讲、社团文化展演、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等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推进共青团红网工程,开展“微梦想”、“梦想传递”等网上主题教育活动。
  
  10、 “哈工大人的中国梦”征文大赛
  
  开展时间:2013年全年
  
  活动内容:围绕哈工大的发展历程,通过寻访为国家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我校师生群体和个人典型,让学生用文章记录哈工大人的励志故事,树立以实干兴邦的精神奋力实现中国梦。
  
  11“中国梦 中华情”读书活动
  
  开展时间:2013年全年
  
  活动内容:邀请党政领导、学者推荐书目,倡导学生每月读一本书。引导学生通过读书领会“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了解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宝贵经验和前进方向。
  
  12、 “梦想启航 青春榜样”先进典型选树活动
  
  开展时间:2013年全年,重点在5月和12月
  
  活动内容:结合“五·四”、“一二·九”等表彰活动,展现“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做好引领示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班要把这项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推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深化影响。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不同时段的活动内容设计相应的宣传方案,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掀高潮,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培育选树学生先进典型,抓好用好典型,传播放大立德树人的正能量。
  
  3、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班要处理好主题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既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又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和学习秩序。积极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确保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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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二十一世纪 行政法 特点 趋势

  新中国行政法学肇兴于八十年代初,几与改革开放同步,迄今已有二十余年的发展史。八十年代以前,我国行政管理基本是以人治为主,主要是依政策办事。此后,国家开始制定法律法规,走上了依法办事的轨道,并逐渐将依法行政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原则确定下来。随之行政法理论和行政法治建设都获得了长足的进步,陆续产生“民告官”制度、国家赔偿、公务员制度等,并对行政机关从实体制约开始转到注重程序制约,是为行政法的第一次勃兴。

  当前,知识经济时代来临,信息网络化、新技术革命不断深入发展,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思想文化正在发生重大变革和调整。这股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各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我们必须得注意根据有关国际经贸体制、组织及国际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加强国内法律的立废和修改,,使我国的法律与国际多边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条约相协调。这对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成为我国行政法发展的一个契机。

  为此,我们考察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行政法概况,以为殷鉴。

  一、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行政法概况

  1、英国

  英国行政法始受戴雪“行政法就是用特别法和特别法院来保护政府官吏的特权”影响颇深,后T.E.霍兰特区分开公私法,W.I.詹宁斯又扩展了行政法的范围,认为行政法是关于公共行政的全部法律,并阐述了行政法就是控制政府机关滥用行政权的控权理论。现在在牛津词典中的定义反映了其基本共识,即“行政法是阐述和规定政府机关的职能和权力的原则、规则的汇编。”在议会主权原则和法治原则的宪法原则的影响下,形成了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主要指越权无效兼涉程序与实体的授权法原则和自然公正的纯程序的普通法原则。后者补充了无授权成文法的情况下,应听取对方意见和不能做自己案件法官的必要程序规则。

  2、美国

  美国自建国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继承了英国的法律传统,其法律观念直接移植了英国传统的控权思想。但是,美国人认为,控制政府权力的最好方法莫过于规范其法律程序。其行政法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887年至20世纪20年代重点是分权理论和权力委托行使理论;20世纪初至1935年是实施司法审查阶段;此后至今转向重视正式裁决的程序和行政立法。其控权理论也相应地分为三部分,其中设定权力的理论同于英国,有关司法审查的理论是其核心,行政程序理论则是区别于英国的重要特征。

  3、法国

  法国学者认为行政法就是有关行政的法,是调整行政机关一切行政活动的国内公法。他们强调在行政法中确立基本观念。法国有独立的行政法院,行政重要原则由判例产生。其主要原则为行政法治原则,即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并且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保证法律的实施。法国的行政法学说则从公共权力说发展到公务说,现在虽然公务说受到一定的挑战,但仍维持着其权威的地位。

  4、德国

  由于历史上长处于四分五裂的小公国林立的状态,一直到19世纪中叶,在全德以法治原则为基础的宪政国家建立,才为现代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其法律也反映了从专制到民主的特点。1852年,卡。格伯提出:为公利所必须而权利受影响的公民有权获得法律救济。后来梅叶尔在1896年提出行政行为的概念,论述了法治原则以及对管理机关的约束力。德国的行政法学者认为,行政法是有关公共行政机关之行政职能,以及与之有关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则的总和,是公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行政法在公私二元分立的体系下,成文法多,且程序实体合一立法。德国设立脱离了行政体系的行政法院,适用许多宪法原则,如三权分立原则、社会国家原则、法治原则等,和在此基础上衍化出的合法性原则和比例原则之行政法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包含着法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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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8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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