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百科 > 申请书 >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调整、撤销、补发申请 ...

发布时间:2018-05-29 00:34

  本文选题:预先 + 核准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调整、撤销、补发申请

 

实施机关

青羊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事地点

青羊区政务中心
(草市街24楼)

承诺时限

1)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1个工作日); (2)变更投资人或投资人姓名(3个工作日)

责任处(科目)室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

9696386263642

办事对象

企业

监督投诉电话

86263641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需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条件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3、《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描述

备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相关表格请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成都市工商局网址:下载(见附件)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5、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6、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纸质文件

 

必要

 

纸质文件

 

必要

 

 

 

 

 

 

 

 

 

 

 

 

 

 

 

 

注: 1、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由登记机关核对。 2、相关表格请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成都市工商局网址: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本文编号:194879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rudangsixianghuibao/194879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61e7***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