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初次与续展申请若干注意事项
一、 绿色食品初次申请若干注意事项:
1、请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新颁布的几大准则,其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已在《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中进行了列表;
2、要求申请人提供正式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要注意环境检测(土壤、水类都已规定为1年)和产品检测报告(1年)的有效期;
4、材料报送省中心前请把有关信息录入金农系统,并提交至初审上报模块;
5、5月30日以后受理的申请材料请按新颁布的《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执行;
二、初次申请市绿办报送省中心表格清单 (一式两份)
1、新颁布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附件5)
2、新颁布各类产品调查表及各类产品清单中所列内容(附件6)
3、新颁布的《绿色食品受理通知书》(附件1)
4、新颁布的《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通知书》(附件2)
5、新颁布的《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附件3)
6、因中心新的还在制定中暂时使用老版本《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附《会议签到表》、现场检查照片)
7、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旧的版本)
8、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表(旧的版本)
9、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人员明细表(旧的版本)
10、新颁布的《绿色食品初审报告》(附件4)表的最后别忘了检查员签字
11、《产品检验报告》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三、绿色食品续展申请若干注意事项:
1、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将续展申请材料报送省中心,并将有关信息录入金农系统,提交至初审上报模块。中绿中心为了避免绿色食品企业新旧证书不能及时衔接的局面,自9月1日起,逾期未能按时报送材料或未能及时录入系统的,,中绿中心将不予受理。
2、新规定《产品检验报告》(标志使用人如能提供上一用标周期第三年的有效年度抽检报告),旧的版本为(标志使用人如能提供上一用标周期三年内的有效年度抽检报告)
3、5月30日以后受理的申请材料请按新颁布的《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执行;
四、续展申请市绿办报送省中心表格清单(一式两份)
1、新颁布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附件5)
2、新颁布各类产品调查表(附件6)
3、新颁布的《绿色食品受理通知书》(附件1)
4、新颁布的《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通知书》(附件2)
5、新颁布的《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附件3)
6、因中心新的还在制定中暂时使用老版本《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现场检查评估表》(附《会议签到表》、现场检查照片)
7、新颁布的《绿色食品初审报告》(附件4)表的最后签字的检查员请不要与《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现场检查评估表》签字的检查员重复(不同的检查员)。
8、《产品检验报告》附
详见《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农绿认[2014] 9 号的第十九条。
本文编号:228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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