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本文关键词: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非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发布时间: 2011-03-07 16:00:05 发布人: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来源: 本站原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变更登记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变更登记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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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8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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