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本文关键词: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建类工程: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其他类(市政、交通、农林水利等)工程: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
4、《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12]21号)
5、《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小额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长发改[2011]475号)
3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房建类工程: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其他类(市政、交通、农林水利等)工程: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地区布局合理;
3、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
4、合理开发有效利用资源;
5、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6、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立项申请报告文件(原件);
2、资金申请报告;
3、经规划、国土部门签署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审查表(新增用地项目);
4、市、区领导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示件或会议纪要等证明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其它资料。
附: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背景和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申请资金的主要原因和依据、资金落实情况等;
(四)项目招标方案。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区政务大厅联合委托窗口工作人员
2、时限:即时
(二)初审
1、 岗位责任人:区发改局投资科长
2、时限:0.5个工作日
(三)复审
1、岗位责任人:区发改局副局长
2、时限:0.5个工作日
(四)决定
1、岗位责任人:区发改局局长
2、时限:1个工作日
(五)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区政务大厅联合委托窗口工作人员
2、时限:1个工作日
无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2号楼政务中心22号窗口
本文关键词: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9144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rudangsixianghuibao/91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