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先开“未落户证明”?
发布时间:2017-10-11 14:32
本文关键词:未落户证明
更多相关文章: 新生儿落户 先开“未落户证明”?
当前位置:首页 >> 城事社区 2014.02.18 星期二
新生儿落户,先开“未落户证明”? 市公安局:济南没这规定,必要时会帮忙“解释”
时报2月17日讯 (记者黄黎)近日,,家住槐荫区的刘业(化名)致电本报记者,反映自己想给刚出生的孩子办落户,但派出所不给开证明一事。“我的户口落在济南匡山派出所,但妻子的户口在河南,我想把孩子户口落在妻子那边。”他说,河南当地派出所称落户前需匡山派出所先出具一个“未落户证明”,之后才给办理,匡山派出所却不给开。
刘业说:“像我这种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地儿的情况,河南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说,按他们的规定,必须先到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先开一个‘未落户’证明,之后才给办理,他们一直这么办的。”他说,当地派出所恐怕是担心“上双户”这种情况,自己为此找到匡山派出所,对方没给开。
记者就此咨询了济南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新生儿落户,按济南有关政策的规定,确实没有开“未落户证明”一说,况且户口本上写得明明白白,并且在出生医学证明旁有一联,也可证明孩子是否落户。“如果那边派出所打电话过来确认信息,必要的话,我们会帮忙跟对方解释解释。”工作人员说。
17日记者截稿前,记者致电刘业,他告诉记者事情已经办妥了,“最后没办法,我们和河南当地派出所协商,由匡山派出所先给我们开个户籍证明,也算是个证明吧!”
本文编号:101305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shenghuobaike/1013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