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5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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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审核的通知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5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会计专业
技术中级
资格
财务管理
100分
60分
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5年12月7日至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各市考生的考后复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表(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本人有效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4.报考中级的考生还须提交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12月18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不合格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考生报名承诺书》
2.《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2月4日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网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一楼
0755-8810009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市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平区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0754-88329783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人事考试办公室服务窗口
0751-8607083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梅州市新中路82号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技科
0753-2128309
惠州市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0660-3393252
东莞市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内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70、71号窗
0760- 89817153、89817082
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
0757-83874123,
83874124
阳江市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专技科
0662-2237722,
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三楼308房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
0668-2911930
肇庆市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
2271553
清远市
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劳动大厦402室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市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浮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0766-881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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