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为居委会公章出台使用说明 20项不再用公章
本文选题:居委会主任 + 公章
虹口为居委会公章出台使用说明 20项不再用公章
2016-01-06 08:35 [来源]:东方网
居委会的章,,到底该用在哪些事项上?昨日,记者从虹口区了解到,日前该区公布了相关使用规定,包括中小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证明、失业人员申请独生子女费证明等20项今后将不再使用居委会公章。
“从今年起,到居委会开证明不能随便开开了,我们都‘有章可循’了,凡是列入清单的,我们可以开,没有列入清单的,我们一律不可证明”,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锦二居委会主任陈永牛昨天对前来办理有关证明的居民说道。
据了解,为了推动居委会进一步减负增能,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加强居委会印章管理,虹口区日前公布了居委会证明类印章使用事项清单(2016版)和参照执行的居委会证明类印章使用事项清单(2016版),以及不列入居委会证明类印章使用事项清单,并将居委会印章使用纳入减负增能机制管理。
在已公布的证明类印章使用事项清单中,包括七大类22项,有为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流动人口开具寄宿证明;公有住房出售,需开具实际居住于社区证明;公证事项证明等。参照执行的居委会证明类印章使用事项清单,包括居住证明和监护证明两类2项。而不列入居委会证明类印章使用事项清单的有20项,其中包括:中小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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