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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17:06

  本文选题:物理学院学生管理 + 通知公告 


根据学校通知(https://online.sdu.edu.cn/news/article-36319.html),物理学院开展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如下:一、认定对象物理学院15、16、17级本科生二、认定流程今年困难认定申请在学生管理系统上进行(地址::8081/login.do 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选课密码。学生申请前务必在系统“学生信息”界面维护“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等三项信...

根据学校通知(https://online.sdu.edu.cn/news/article-36319.html),物理学院开展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如下:

一、认定对象

物理学院15、16、17级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今年困难认定申请在学生管理系统上进行(地址::8081/login.do 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选课密码

学生申请前务必在系统“学生信息”界面维护“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等三项信息,对于家庭经济情况填写内容,,要与《山东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统称《调查表》)保持一致。信息维护不完整无法进行困难认定申请。

1.对于初次申请困难认定的同学

如实填写《调查表》(在“学生申请”页面,点击“附件”进行下载打印),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公章(注意只能是民政部门公章,居委会公章和财政部门公章均不予承认)。

准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包括:

①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建档立卡户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②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③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的大病支出证明(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④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已经过17年困难认定的同学

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无须再提交《调查表》,直接在系统内申请即可

三、材料递交

新申请的同学如需邮递材料回家乡盖章,请在5月21日(周一)前先递交未盖章版本《调查表》和家庭困难证明材料,收到盖章材料后再于6月1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C718。

新申请同学,周一前17级同学材料交至李星宇;16级同学材料交至李梓楷;15级同学材料交至孙艺彤。

所有参加认定同学5月21日(周一)前在系统上完成信息维护和困难认定申请。



山东大学物理学院团委

2018年5月18日



本文编号:204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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