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
一、项目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受理机构: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六、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办理条件: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区属医疗机构
八、申请材料:
1.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收原件;
2. 申请报告(写明申请变更内容,如变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诊疗科目或床位(牙椅)等),收原件;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收原件;
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收原件及复印件;
5. 变更单位名称时,还需提交原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的执业证,收原件;
6. 门诊部变更法人时,还需提交:
(1)双方法人签订协议的公证书,收原件;
(2)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收复印件;
(3)变更后的法人情况表,收原件;
7. 诊所变更法人时,还需提交:
(1)双方法人签订协议的公证书,收原件;
(2)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收复印件
(3)拟任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收复印件
(4)拟任法定代表人执业证,收复印件;
(5)变更后的法人情况表,收原件;
8. 医院及政府办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时,还需提交:
(1)上级主管部门任免决定或股东会议决议等文件,收复印件;
(2)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收复印件;
(3)变更后的法人情况表,收原件;
9. 医院及政府办医疗机构变更主要负责人时,还需提供:
(1)由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原主要负责人的免职证明,收复印件
(2)由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收复印件
(3)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收复印件;
10. 变更诊疗科目,还需提供:
(1)拟开展诊疗科目的卫生技术人员身份证,收复印件
(2)拟开展诊疗科目的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收复印件、
(3)拟开展诊疗科目的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收复印件;
11. 变更床位(牙椅),还需提供拟增床位(牙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或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报告,收原件;
12.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收原件。
九、办理程序:
1.申请人进入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进行申请,按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然后打印表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2.申请人携带《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和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并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区卫计局;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区卫计局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初审,并在《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签署受理意见,并流转到相关职能科室;
4.相关职能科室对现场进行审查,并在《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签署审查意见;主审人签署主审意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局长核批。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并变更内容,制作变更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审核不合格的,写明不予通过理由;并将相关材料流转到区政务服务中心;
5.区政务服务中心回复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物。
十、是否收费:
否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收费标准:
无
十三、办理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金科大厦一楼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五、咨询电话:
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0731-28428811
荷塘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0731-28428525
十六、监督电话:
0731-28428820
十七、材料样本
十八、结果物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九、结果物样本
无
二十、网上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要现场提交办理)
二十一、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二十二、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二十三、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二十四、办理要点:
无
二十五、特别说明:
无
本文编号:23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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