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审批审核
事项名称 医疗广告审批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主席令8届第34号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2006年第26号) 第三条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医疗广告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卫医发〔2014〕77号) (陕卫医发〔2014〕77号)规定
行使层级
县区级
通办范围 全区
受理部门
阎良区卫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法人或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取得西安市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街6号区卫计局医政科(区政府4层417室) 医疗卫生科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029-86200689
监督电话
部门监督:029-86205374、纪委监督:12388-1-7、政务中心:029-86860815
申请材料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各一式三份。 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其医疗机构公章。 纸质;原件:0份;复印件:1份。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平面广告提交设计好的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另附音频和影像制作好的CD光盘 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0份。
4.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说明。发布刊播该广告的媒体名称,发布影视广播广告的具体频道波段名称、发布内容、时间和时长;刊登平面广告的具体刊物名称、发布版面;户外广告发布的具体地点等。 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否
表格及样表下载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样表
本文编号:232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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