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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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办理指南
作者:棠景街 发表日期:2014-06-02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一、办理对象
产权性质不具备商业用途、改变商业用途或未取得合法商业用途的无证照或《营业执照》已过期的企业、个体工商经营户。 1、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表 1 . 临时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复印件) 1 . 需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到街道城管科领取《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如实填写表内各项信息。 1 . 网上提交材料申请。 法定期限:自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承诺期限:自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棠景街政务办事大厅1—5号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 址:白云区三元里大道907号 联系电话: 36226028 36296060 交通指引:
公交:185 274 252 424 108 803
2、出租人(屋主)和承租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房产证、宅基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4、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5、其他证明资料(产权人证明资料、公证书等)
2 . 经营户持《申请表》、本人或出租人(屋主)和承租人(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产证明复印件(房产证、宅基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划用地许可证等),如未能提交合法房地产权证明,必须提交该场所所在社区居委会或经济社出具的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到街道城管科提交申请资料,,
3 . 城管科自受理申请人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审核通过的经营户开具《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并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前来领取。
2 . 打印好相关资料并到窗口提交。
3 . 窗口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查验。
4 . 发证并通知申请人领证。
地铁:地铁飞翔公园站 地铁三元里站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请访问12345自助查询服务
十一、办理依据1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2012年穗府办1号) [第二、三、四条]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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