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外生育入户不再查验计生证明或结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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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外生育入户不再查验计生证明或结扎证明
河源网讯 记者 肖斌 前日,记者从源城公安分局局长赖昌彬微博“HY空警一号”、市公安局有关人士处获悉,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问题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政策外生育又未经计划生育部门处理的,不再以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通知》显示,为政策外新生儿办户口时,父母亲双方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新生儿出生证;收养人入户需养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收养证;非婚生小孩入户需入户父母其中一方户口簿、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或亲子关系医学鉴定。上述三种不同情况办理小孩入户提供以上材料,就可以办理入户了。
“其实之前都没有要求过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说,但因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需要,有的县区、乡镇此前要求新生儿入户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公安派出所简化办理户口的流程。办理出生小孩户口登记先到入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前台受理,对证件证明齐全的,户籍窗口民警受理后,当场审验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登记户口的决定。派出所作出批准登记入户后,到当地市县户政部门进行入户审批,入户信息核查无误后,市县户政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市县户政部门批准登记入户后,到入户派出所落户并打印小孩户口簿。
据介绍,根据规定,办理新生儿户口的时候,必须是随父亲或者母亲登记,不允许随其他人登记。居民为孩子办理入户登记的时候,一定要由孩子的监护人或父母去办理,不能由其他人代办。
编辑:蒋莲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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