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中国保险资金信托运用研究
第一章 绪 论
自 1980 年复业经营以来,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特别是近些年来,保险资产和保费规模都以两位数的速度在增长。但是作为保险业收入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保费收入和投资收入并没有得到同等的重视,承保业务和保费业务也没有得到同等的发展,可以说“重保费,轻投资”一直是我国保险业存在的不平衡现象。传统保险业务的利润来源于“三差”,即“死差益”、“费差益”和“利差益”,但是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各家保险公司之间的保费竞争异常的激烈,导致很多保险公司自身的承保业务是处于亏损状态的,要想更好的提高利润,投资业务的发展就要引起保险公司的充分重视。同时,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对外的进一步开放,保险资金的投资水平将是影响中国保险企业持续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适合保险资金投资的标的越来越多,加之风险管理技术越来越先进,客观上为扩宽保险资金利用途径提供了条件。可以说,扩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对于当今的中国保险业来说是十分的紧迫和必要的。
作为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机关,保监会也逐渐认识到提高我国保险业投资水平的要求和资金投资渠道狭窄现实之间的矛盾, 以 2009 年出台的新《保险法》为代表,不断通过立法来扩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鼓励保险公司依法加大投资力度,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和投资细则,规范和引导保险资金的运用。特别是 2012 年 10 月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新政——《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 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了保险资金的信托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运用经过两年的快速发展,自然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许多问题。为了防范相关风险,保监会又于 2014 年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资金信托运用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保证相关业务更好也更加规范的发展。
……
本文所论述的“保险资金信托运用”区别于“保险金信托”,它是指保险公司作为信托财产的委托人,把保险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范围,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信托财产投资的行为,从而达到使受益人受益的信托目的,在这里的受益人也是保险公司。
保险金信托是指由保险受益人和信托公司之间签订保险金信托合同,当保险金满期给付或者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时,以给付的或赔偿的保险金作为信托财产,由保险公司直接将保险金交付给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范围,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信托财产管理和投资的行为,从而达到使受益人受益的信托目的。这里的受益人是信托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一般是信托委托人本人。
两者相比较最大的不同是信托财产的来源:前者的信托财产为保险资金,是指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未分配利润以及各项保险准备金、公积金和其他资金①,是保险公司的财产;而后者的信托财产来自保险合同到期的给付金和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件发生产生的理赔金,是属于保险合同受益人的个人财产。虽然两者都与保险有关,但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在研究时需要注意并严格区分的,而本文要研究的是前者保险公司拥有的保险资金。
……
第二章 案例介绍
阿里巴巴集团④在 2014 年 3 月 26 日发布了名为“娱乐宝”的平台,正式推出了“娱乐宝”互联网保险理财产品。“娱乐宝”首期对接的是国华人寿的“国华华瑞 1 号终身寿险 A 款”投连险产品,总共募集资金 7300 万元人民币。首期“娱乐宝”有四个项目:一个社交游戏项目和三个影视项目。网民最小可以 50 元/份投资游戏项目,100 元/份来投资影视剧项目。同时为了防止少数人将产品买完,“娱乐宝”又做了购买限定,每人所有项目投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 1000 元,且每人单个项目最多购买两份。如果投资者 1 年内退出投资,“娱乐宝”会扣除 3%的手续费。投资 1 年后投资额和收益将自动退回投资者账户。实际上,募集的保险资金是通过投资优先级信托项目的债权融资计划,来实现对电影等的投资。也就是网民投资者通过“保险—信托—文化产业”的方式将资金投资到相关项目。网民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此款理财产品来实现对电影等文化产业的投资,真正体验一回出品人的角色。
首期“娱乐宝”预期年收益率 7%,相对于传统保险产品还是比较高的。对于网民投资者来说,尽管可以在四个项目中任意选择进行投资,但是最后的收益是一样的。而投资的差别来自“娱乐宝”提供的其他附加福利。“娱乐宝”会根据不同项目的主题,专门为网民投资者准备像明星签名照、电影探班和旅游等专享权益。投资者选择投资不同的项目,就会享受专属于该项目的娱乐权益。同时为了保障项目资金的安全,商业银行还为“娱乐宝”专门提供了信托贷款保本保息的担保,一旦项目出现亏损的情况,将由商业银行替融资方进行还款。
相对于传统的投融资活动来说,此次“娱乐宝”不仅成功的吸引投资者购买,募集大量的保险资金投资信托项目,给电影制作提供了资金支持,而且为电影积聚了人气,成功的把投资者转化为电影的消费者。投资者为了让自己投资的电影取得预期的收益,不但自己会在电影上映时去观看,还会带动身边人去支持自己投资的影片,这有利于提高项目质量,保证预期收益的实现。首期产品在正式发行后 4 天即售罄,有近 22.38 万网民投资者购买了此次产品。此后“娱乐宝”又陆续推出了三期产品(截至 2015 年),不仅有继续投资电影,而且还将投资范围扩展到电视娱乐节目,产品对接不仅有分红险还有万能险。“娱乐宝”一到四期概况见表 1-1。
……
从“娱乐宝”事件不难看出,随着科技的进步、技术的创新,在被誉为新一次工业技术革命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给传统的保险产业乃至整个金融行业带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扩宽,使得保险更加充分的融入到金融的大家庭,特别是保险与信托业的结合,更是给未来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所以,作为互联网时代创新运用保险资金投资信托业的产物,“娱乐宝”是互联网与保险、保险资金自身、保险与信托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将紧紧围绕“娱乐宝”这个案例,分别从互联网、保险资金自身、信托三个角度,对互联网时代保险资金信托运用的必然性、必要性和风险进行相关探究分析。
从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互联网保险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可以说没有这十几年互联网保险经验的积累,就没有像“娱乐宝”这种互联网平台与保险业联合推出的创新产品的出现。
首先,互联网有利于拓展销售渠道。互联网凭借着受众的广阔性、销售的便捷性和服务的无局限性等特点,逐渐成为一个包括金融产品在内的重要的销售渠道。近年来狂热的互联网购物,显示了互联网强大的销售能力。对于保险业来说,有人甚至预言,互联网将来会彻底消灭现在的保险代理人队伍。“娱乐宝”通过保险的方式解决了信托投资门槛较高的问题,但与此同时,能否在短时间将数量众多、数额相对较小的保险销售出去,快速募集信托项目需要的资金,给保险营销提出了很大的考验。为了避免少数人将产品统统买完,“娱乐宝”限定了每人投资上限,,尽管如此首期产品还是在短短四天之内全部售罄,有 22.38 万网民进行了此次投资,募集资金共 7300 万元。互联网渠道在保险资金信托运用中体现了重要的价值。
其次,互联网有利于提高产品收益。一方面,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具有传递速度快和交互性强等特点,这使它成为一个良好的营销宣传平台,特别是互联网与保险等金融产品结合,会产生极大的线下带动连锁效应,从而保证和提高投资项目的收益。另一方面,与传统保险业相比,通过互联网营销,保险公司可以节约大量的机构网点建设和维护费用以及代理人员的佣金费用。营销成本的降低相当于变相让保险公司提高了投资收益。作为一款网络保险产品,“娱乐宝”充分利用网络营销,快速成为新闻热点,在带动线下消费的同时,降低了营销成本,为项目达到预期收益,降低违约风险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最后,互联网有利于产品大数据定制。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及大数据技术的兴起,互联网使得基于大数据开展定制化保险产品设计成为可能。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相关数据,提前对目标客户的喜好和要求进行研究,从而根据特定消费者的特征,定制化的提供产品和服务,以更好的迎合消费者的需求,保证销售的成功。“娱乐宝”通过大数据掌握了各个城市用户电影偏好等数据,为后来几期的产品的设计提供参考,这也是“娱乐宝”取得成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
3.1 国外互联网时代保险资金信托运用 ................................ 18
3.2 国外互联网时代保险资金信托运用的启示 .......................... 20
第四章 互联网时代中国保险资金信托运用的建议 ......................... 22
4.1 保险资金信托运用模式 .......................................... 22
4.2 保险资金信托运用方向 .......................................... 24
4.3 保险资金信托运用互联网机遇 .................................... 25
4.4 保险资金信托运用风险防范 ...................................... 26
4.5 保险资金信托运用人才培养 ...................................... 27
……
第四章 互联网时代中国保险资金信托运用的建议
尽管保险资金运用朝着资产管理模式发展,我国的主要保险公司也相继设立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但在国外即使是同一保险公司,也并不是只采取单一的资产管理模式,而是同时采取多种资产管理模式。保险资金通过信托进行管理是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一个很好选择,一方面会更加分散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会促进保险公司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从而更加积极地提高资金运用效益。保险资金如何投资信托业,也就是保险资金选择何种信托运用模式,利用信托实现多样的资金管理模式,值得各保险公司认真思考,下面两种模式保险公司应当注意选择开展。
信托主营模式指保险公司通过购买信托投资公司发起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实现投资。目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我国信托业最主要、最丰富的信托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多为中长期产品,比较适合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时间期限长的特点。同时,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多投资于国家重点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收益比较稳定且比较高的项目,这些投资项目一般有政府信用的支持,风险相对较小,这一特点也非常符合保险资金运用注意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保监会 2014年 4 月下发的《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对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做出了细则规定以加强监管,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将更加规范,相关市场将更加健康的发展。同时,为保险资金选择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了外部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持和保障。
保险公司作为委托人通过购买集合信托计划,把保险资金委托给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自行进行投资项目的筛选并设立信托计划,对信托财产把资金融给项目公司,进行主动管理。另外,一般为了加强信托财产安全性,项目公司要对项目进行一定的财产质押和抵押。最后信托公司按信托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收益分配,以及项目到期后对信托财产进行清算返还。保险资金通过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功实现间接投资于相关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将会极大地促进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和收益率。
……
结论
保险资金信托运用的成功运作,不仅需要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更依赖于专业知识扎实和投资经验丰富的团队。由于互联网在保险资金信托运用中可以发挥巨大营销和宣传作用,保险公司将更多的选择利用互联网平台。所以,互联网时代保险资金信托运用急需一批既具有保险知识和信托投资知识,又熟悉互联网的专业复合型人才。而我国的保险资金信托运用刚刚发展,专业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的匮乏。目前负责保险资金投资的人员往往只是擅长单一方面知识,而综合知识方面较弱,无法更全面的思考问题和把控全局,使得相关业务的发展和开拓受到阻碍。为了弥补我国现阶段相关复合型人才缺乏的问题,本文认为保险公司一方面需要继续推动保险资金信托运用的发展,不断通过业务实践培养复合型人才,从而更好的制定投资信托的策略,对整个业务进行全面掌控,控制相关业务风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还可以先引进一批具备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外国专家,来适应当前保险资金信托运用初期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吸收外国先进的经验来不断培养国内相关人才,为今后业务的长期发展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3484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shijiedaxue/34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