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基层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保障现状分析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6-06-26 21:31
论文摘要 目前基层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保障面临诸多问题,伤亡人数居高不下、身体健康状况日益加剧、职业倦怠成为普遍进一步发展,结构进一步调整,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治安形势日益严峻,涉暴、涉黑、涉恐、涉枪等暴力犯罪日益增多,基层民察的伤亡率也日益攀升。基层民警作为就接近人民群众、最接近犯罪的一线力量,其在社会中所处的缓冲地带,随着社会转型的逐步加快、深入,也在损害基层民警的人身权益。
(二)基层民警职业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近年来,随着公安工作的日益繁重,基层一线民警警察加班加点,休息权和健康权受到极大的侵害,得不到及时的休息和调整,从而导致民警的身体素质每况愈下。经过统计我们发现,高血脂症、高血压以及心脏病的心脑血管类疾病为多发疾病,肠胃疾病、颈椎病、腰腿病为常见疾病。
高风险、高压力、高强度的工作给基层民警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不良影响,导致基层民警职业应激性疾病发生率急剧上升。职业应激性疾病不仅在心理上会产生异常问题,在身体上主要导致心血管病、消化道疾病、免疫系统紊乱和骨骼肉疾病,如疼痛等。基层民警会不同程度地呈现出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肝胆疾病等发病率较高。
(三)基层民警心理健康问题加剧
职业倦怠(Occupational burnout)是指“在以人为服务对象的职业领域中,个体的一种情感耗竭、人格解体和个人成就感降低的症状”,是现代社会一些助人行业如医疗、教育、警察等职业人群,因工作时间过长、工作量过大、工作强度过高所经历的一种疲惫不堪的状态,他被认为是一种直接与工作相关的身心疾病。本项目组调查发现,江苏基层民警的职业感相对较低。接近90%的被调查对象表示警察荣誉感下降、岗位直接感受不如其他职业;绝大部分被调查对象对于社会的反应相对消极。
职业倦怠给警察个体带来情感耗竭、人格解体和个人成就感低落等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到警察的心理情绪状态。在调查中发现被调查对象普遍产生了职业倦怠,在工作中情绪低落,缺乏积极性和工作的热情,成就感、荣誉感降低。工作中的倦怠会严重影响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警务活动的完成,并且会产生一系列的健康问题,造成警察生理和心理的耗竭,极易引发各种生理和心理上的疾病。
三、目前基层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保障现状原因分析
(一)工作压力大是影响基层民警身心健康的首因
从目前项目组调研的情况来看,由于压力大而导致的基层民警心理健康问题十分严重。从警种来看,派出所的压力最大,机关警察心理健康水平好于基层。派出所的基层民警因其工作特点,导致这一群体注定直面警民冲突、直面社会阴暗面,其所受消极影响较机关警察则大大增加。在警察的工作过程中,种种不同程度的压力很容易造成心理障碍,如果在这个时候基层民警的家庭、工作的机关或派出所不能起到应有的疏导作用,那么就有可能在压力下产生抑郁等心理疾病,甚至产生极端行为,从而对警察本人、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造成灾难性后果。
(二)超负荷的工作量成为基层民警身心健康的隐形杀手
就全国来看,从公安部到基层科、所、队,实战单位的警察加班、备勤或通宵值班、追逃等现象十分普遍,并已延续多年。经常性的值班和加班加点,令警察身心疲惫。本项目组调查数据显示:只有4%的被调查对象没有加过班,36%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基本没有休息过双休日和节假日。周加班时间统计来看,每周加班10小时以下的仅为16.7%,有超过20.8%的被调查者每周加班时间超过26小时。
由于警力不足,公安机关在现有警力条件下,牺牲基层民警的休息时间和身体健康来完成各项繁重的任务。江苏省的政治与经济集中程度较高,社会安全稳定的要求更高,加之省内经济发达市的人口流动量极其庞大,就相对增加了矛盾、摩擦以及事故的发生率。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使广大基层民警的体力严重透支,许多基层民警带病坚持工作,积劳成疾,有的甚至牺牲在工作岗位上。近年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猝死已经成为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首要原因,其中基层一线民警是主要的牺牲者,同时猝死民警的年龄有低龄化的趋势,基层民警的健康问题十分严峻。
(三)警务安全防护装备实际应用不足
2014年3月1日的昆明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引起了社会对于警务装备的关注,在随后,警察紧急情况处置预案、警用枪支的管理与使用、装备配备与使用等等问题都被广泛讨论。在种种案例面前,我们发现在发生紧急事件和突发意外时,经常会出现手无寸铁的警察和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进行肉搏,使用的警械杀伤力不足以有效制服罪犯的情况,这些血的教训应该让我们痛定思痛,切实从实际出发,完善基层民警的警务装备。
目前,基层民警对于标准配发的警务装备的实际使用情况态度不一。本项目组的调查显示,认为现在配备的单警装备非常符合以及较符合日常工作需要的只有46%,不符合的达到22%。调研显示许多基层一线民警表示目前配发的单警装备确实种类齐全,基本涵盖了大多数警务活动所可能用到的功能,但是其装备数量过多,全套装备甚至重达几十公斤。一些民警很多时候都是视情况带装备,日常巡逻就佩戴手铐、警棍、对讲机和警务通,危险的情况穿上防弹衣。如此打折扣使用警务装备,警务装备的效能就不能最大发挥,同时也失去了装备的价值和意义。
(四)警察权益的司法保护乏力
“袭警罪”最终在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了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款”的内容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新增第五款的规定意味着,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的,将按照妨害公务罪规定从重处罚。
从法条上看,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但在实际警务执法中,在认定刑事责任时,不仅要求应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为标准,而且还得看是否造成了较严重的后果。如此下来,还是只能以治安处罚进行处理。许多地方公安机关秉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对大量撕扯、辱骂、诬告以及轻暴力抗法的行为,在无法明确其应负行政法律责任的界限的情况下,常导致无法追究。
四、基层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保障对策
(一)加强职业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公安院校开设专业课程,加强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形势,各省市公安院校应当将实战教学与素质教学相结合,与省厅、地市局积极联系,分时期在省、市级公安机关进行调研,研究并开发设置相关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教学课程,力求理论结合实践,改变当前公安院校教育中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薄弱的现象。
强化基层民警职业培训,突出安全与健康考核指标。以预防为主,注重思想、态度与理论方面的安全与健康教育,进行包括职业暴露、职业病预防、民警压力调试等的健康教育。将意识培养贯穿在职业培训之中,加强实践操作考核的指标,加强民警心理调试的实际操作。
(二)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警察职业健康训练工作是指要针对本单位、本部门、本警种公安民警的身心健康状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从定性、定量等方面,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民警的身心健康状况。
健全各省市、县两级基层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工作。与专业医疗机构资质高的心理医生建立长期合作,对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变故的基层民警,及时实施心理干预,提供心理危机支援服务。
(三)健全警察优抚保障制度
抚恤优待保障属于职业安全与健康保障的事后救济,在经济上给予民警一定的保障,在精神上激励民警,从优待警。落实基层民警的抚恤优待是现阶段需要完善的工作,基层一线民警往往在负伤后得不到及时有效适当的物质及精神保障反馈。参照香港、美国等国家以及地区的标准,国内的赔偿补助标准严重滞后。
理应提高因公牺牲、病故的民警家属补助标准,为民警在日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心理基础。同时,也应加强对因公负伤民警的抚恤力度,拓宽资金筹措途径。2014年11月26日,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参照因公致残军人的待遇,有中央财政为因公致残民警设立特别补助金。建议在公安系统内部自上而下建立公安民警医疗补助基金,对患重大疾病的民警提供医疗救助。地方公安机关也应当与相关部门(财政局、卫生局等)协商,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抚恤补助机制,研究制定公安民警工伤保险政策,有效完成民警因公负伤的事后救济工作。,
本文编号:6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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