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百科 > 大学论文 >

浅析法治视野下的网上邪教活动治理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6-07-22 21:43

  论文摘要 邪教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敌人,它既给个人及家庭带来不幸,也引发许多社会问题。由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邪教组织以互联网为平台,利用网络技术大肆进行网上邪教活动,以达到其非法目的。因此,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有必要在法治的视野下,研究如何治理网上邪教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障。

  论文关键词 法治 网上邪教活动 治理对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求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当前邪教组织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因此,有必要依法界定网上邪教活动,研究应对措施,为依法治理网上邪教活动提供理论依据。

  一、网上邪教活动概述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互联网成为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提供信息资源共享的同时,也滋生了网上邪教活动有毒土壤,互联网逐渐成为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如开辟网站公开进行网上传教,散布迷信邪说,吸纳会员;利用网站指使、胁迫邪教组织成员实施自杀或自伤等行为。因此,所谓网上邪教活动是指邪教组织及其成员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邪教内容的信息,从而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与传统的邪教活动相比,网上邪教活动具有以下特征:
  (一)技术性
  各种网络新技术深受邪教成员“青睐”,许多网络新技术被邪教组织所利用,成为网上邪教活动的工具。
  (二)活动诡秘化
  一是活动身份隐蔽。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随意性、国际性、无距性、嬗变性、智能性、包容性、无垄断性和民主性,加上邪教组织及其成员往往使用加密、代理等手法隐藏真实身份,网上邪教活动人员具有较强的诡秘性。
  二是活动方式诡秘。网上邪教活动活动时间较短,活动痕迹信息有很强的易失性和可伪造性。
  三是活动地点诡秘。网上邪教活动不受时空限制,没有特定的活动地点。特别是网上跨区域邪教活动,邪教组织头目通过远程指挥、操控,一般不直接见面。
  (三)活动传播渠道多
  一是利用聊天软件,如微博、微信,向智能手机用户大量发送、传播有关邪教内容的相关信息。
  二是通过木马程序、绑定插件等形式进行传播和信息交流。
  (四)活动内容传播速度快
  由于网络文本复制非常简单,邪教成员网民只需“复制、粘贴”即可将网上邪教活动内容传播,速度极快。
  (五)社会危害性大
  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互联网安全已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社会的稳定。邪教组织通过网上邪教活动煽动信徒,激发社会矛盾,迅速扩散、放大,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

  二、新时期网上邪教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网络普及率的不断提高,邪教组织利用网络进行网上邪教活动尝到了“甜头”,造成网上邪教活动日益猖獗、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监管不到位
  对国内一些邪教组织的境外网站以各种“合法形式的外衣”从事反党反政府等违法犯罪行为,难以进行法律规制,这就造成了网上邪教活动的法律缺位和漏洞。
  (二)社会治理理念缺乏
  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社会治理步伐滞后,使政府提供的公共均等服务未能惠及到不同阶层。特别是薄弱地区社会治理理念缺乏,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社会缺少凝聚性,从而出现很多不稳定,不安全的因素。邪教组织正是利用这一点,通过网络吸纳大批这一阶层的网民。
  (三)精神文化生活匮乏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导致基层社会公共服务不完善,社会文化设施落后,文化娱乐活动匮乏,许多民众通过虚拟的网络世界寻找精神寄托,以满足心理需求。邪教组织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在网上组织他们所谓的“祷告”、“忏悔”、“修炼”,以此去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致使部分不明真相的网民沉溺于其中而不能自拔。

  三、法治视野下网上邪教活动治理对策建议

  目前,互联网作为当代社会重要的沟通交流渠道,已成为必不可少的社会“稳定器”和“减压阀”,其发展给人们带来巨大的方便,使人们跨越时空界限共享信息资源。邪教组织正式利用网络这一优势,进行国内外勾结,大肆宣传其歪理邪说,煽动、蛊惑网民,占领舆论宣传制高点等一系列违法活动。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防范和惩治网上邪教活动,净化网络生态,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打好治理网上邪教活动攻防战
  近年来,随着与邪教组织斗争的不断深入,国内一些邪教组织体系被摧毁,但邪教组织进行网上邪教活动依然是我行我素、毫无收敛。而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又预示着网上邪教活动是一场时间长、任务重的攻防战。因此,我们必须主动出击,牢牢掌握网络反邪教工作的主动权。
  一是切实加强对网上斗争工作的领导。如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必须定期对网络反法轮功邪教工作进行检查,深入反邪教斗争第一线,听取汇报,分析形势,部署工作。
  二是加强培养反邪教工作队伍的斗争意识建设,建立一支精通网络信息技术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反邪教工作队伍。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为打好治理网上邪教活动攻防战奠定深厚的物质基础。
  四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并发挥其功能,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面引导网民,传播社会正能量。
  (二)完善反邪教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国内网络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无专门的治理网上邪教活动的法律法规,在涉及网络反邪教工作中只能依据规范网络行为活动的相关法规、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对互联网的管理,基本上是传统管理机构将各自管理的范围延伸到互联网上。这就导致在防范和惩治网上邪教活动过程中出现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效率不高的现象,造成治理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根据网上邪教活动的特点,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网络反邪教的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认定主体、程序,从而进一步规范网络行为活动运行规则,建立具有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管理有效的管理体制,为开展好网络反邪教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和组织保障。
  (三)充分发挥技防与人防的作用,构建反邪教网络体系
  1.注重技防与人防相结合,打造网络反邪教的“矛”与“盾”:
  加强网络监控技术的创新应用,利用技术手段做好对网上邪教活动的预警,做到及时有效的监管,让技术之“矛”把网上邪教活动扼杀在摇篮之中。同时,实施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广大网民积极检举揭发网上邪教活动,并严惩进行网上邪教活动的邪教组织成员,使检举揭发之“盾”挡住网上邪教活动的侵害。
  2.整合现有资源和力量,大力建设反邪教网站:
  由于我国反邪教网站存在内容更新慢、点击率低等问题,导致网民互动少,实效不明显。因此,大力建设反邪教网站,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如各地区可以开通反邪教微信公众号,定期发送自编的图文并茂的反邪教内容,向广大微友宣传反邪教知识,传递反邪教信息。
  二是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加强对反邪教网站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积极引导网民甄别网上邪教活动,提高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因此,要做好地方反邪教网与中国反邪教网、凯风网等网站的友情链接,形成一个相互合作、分工明确、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反邪教网络体系, 从而使我们的网络反邪教工作攻防兼备。
  3.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建设好反邪教网络宣传阵地:
  (1)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制度建设。互联网已涉入社会广大领域,既有公民个人使用领域,也有公用领域,这为邪教组织渗透到网络进行邪教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尤其在偏远的城镇和农村地区,网吧上网是获得网络资源的主渠道。因此,有必要加强对网吧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实行上网人员实名制。这就需要公安、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网吧电脑设备进行登记备案,从而净化网吧网络环境。
  (2)发挥网络阵地作用,加大反邪教宣传力度。
  一是创新反邪教网站宣传方式。可以透过鲜活的案例来展示邪教的危害,揭开邪教组织的伪科学面具,让网民第一时间了解反邪教动态、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网民知邪、识邪、拒邪、反邪能力,让网上邪教活动无处藏身。
  二是反邪教网站宣传定期化。定期聘请专家进行网上宣讲,为邪教受害者提供心理治疗,并提高网民对邪教的自我保护意识,培育广大网民自觉抵制邪教、崇尚科学。
  (四)建立专门化的网络执法机构,依法打击网上邪教活动
  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专门的网络执法机构,大力培养一批既能破案又懂网络专业技术的网络警察,并选派优秀的网络警察到网络监察发达的国家培训,组建一支面向全国的反网络邪教的警察队伍,组建严密的情报信息网络和控制网络,做到对网上邪教活动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



本文编号:7527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shijiedaxue/7527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c46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