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军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的基本经验
发布时间:2016-08-04 08:07
论文摘要 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军和地方之间的联系日益频繁,比如军地人才交流、退伍军人的安置、军地之间民事纠纷。针对这种情况,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基础进行规范,并且通过加强军队内部的法制建设来实现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近期出台的大量法律法规,对于军地、军民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和协调,以法制化的方式保障和促进我军政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关于重视部队官兵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通知》、《关于加强基础部对法律咨询工作的意见》、《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若干规定》等,起到了极为重要的规范性作用。
(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是法制建设的前提。军队政治工作涉方方面面,极为复杂繁重。唯根据军队的实践情况制定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真正的起到规范作用,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一样:“要抓好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
改革开放后,我军颁布了《政治工作条例》作为指导全军政治工作的基本法律,并且根据各种现实的变化而不断修订。中央军委对于军内法规做出了:“建立一个从共同原则出发,具有内在联系、结构完善、门类齐全、内容协调、层次分明的军事法体系”的具体要求。全军各机关根据这一要求制定了大量法规,目前具有调整军队政治工作范畴功能的法律有5部,法规130部,各种规章达到652部。
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实践,目前,,涉及我军政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已经形成了初步的多层次、多元化的适应战时和平时的法律体系,为我军政治工作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法律保证。
(三)法律体系应当与时俱进
作为调节和规范现实的法律体系也必然需要随之改进,以期适应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真正促进我军政治工作的发展,为依法治军和建设现代化军队提供基本的保障。
三、严格规范实践行为
完善而科学的法律体系是在军队政治工作中进行法制建设的前提,唯有在完善的制度以外建设有效的执行机制,方能保证法律法规的本质作用,促进我国军队建设的发展。
首先,应当着重解决组织功能和依法行政之间的关系。法律法规作为文本规定是无法自发的发挥实际效果,必须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以完善的制度实现法律法规的真正效果。
其次,应当注意我军内部的法律人才和机构的建设和培养。经验证明,在部队法制化建设和政治工作中,军队律师和法律顾问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使得部队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法律事务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不仅从根本上促进了我军政治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成就,而且也从实际上推动了部队各项任务和工作的顺利完成。
经过长达三十年的时间,我军政治工作中的法制化建设已经取得了极为巨大的成就,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军政治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必将为军队的发展起到更为重要的促进作用。
本文编号:8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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