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党运动1947_整党与整风运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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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执政党。为了更好地担负起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重任,中国共产党在1950年下半年和1951年夏至1954年,先后进行了整党与整风运动。
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党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严格地整顿全党作风,首先是整顿干部作风,克服干部中的居功自傲情绪,命令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贪污腐化、政治上颓废堕落,违法乱纪等错误,密切党和人民的联系。这次整风的方法是学习文件,总结工作,分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干部整风的基础上,从1951年下半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普遍整顿。3月28日至4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发展新党员的决议》。会后,全国规模的整党运动逐步展开。
1951年11月5日,县委根据中央指示,制定下发了整党建党计划;指出:全县现有党员3959名(其中农村党员3710名,机关学校党员249名)基层支部300个(其中农村支部290个,机关支部10个)县委认为,这些党员和党组织是经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土改等运动壮大起来的,在人民群众中拥有很高的威信。但是,由于1950年春天接收新党员的“任务观点”和因长期战争没来得及对所有党员进行系统教育等原因,致使党内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党员存在着“革命成功,不问政治,光想发展自己的倾向,贪污腐化,功臣自居,强迫命令和告老还乡的思想”。党组织中还存在着部分阶级异己分子,投机分子以及经不起考验而动摇的自首变节分子。
这次整党的目的,是提高全党的政治思想觉悟,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以保证今后党在国家建设中对敌斗争的领导作用,完成新的历史任务。其方法步骤是:先教育,后登记,再审查,最后处理问题,改造支部和建立制度,划清三个界线(敌我界线、党群界线、可教育不可教育的界线)。对于够条件的党员要继续提高,对于阶级异己分子、投机分子、脱化变质分子,要坚决清除;对那些虽不够党员条件又不是坏分子的要采取“团结、爱护、教育、改造、提高”的方针,使其思想觉悟提高到党员标准;对那些不愿接收改造和改造无希望的应以严肃、诚恳的态度劝其退党。11月14日至21日召开全县、区、乡干部大会,传达了以上整党计划、目的和方法步骤,会后在全县展开了整党建党工作。
为了加强对整党工作的领导,1952年9月11日,经泰安地委批准建立了东平县整党委员会。孙明同志任书记,张承玉、苏元光、尚存学、刘尚勉同志任委员。12月,全县7个区、120个乡、108个支部经过其基点试验已有4个乡结束了整党工作,培养了骨干,取得了整党经验,至此全面整党工作准备完毕。
12月6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对整党工作重新做了安排,强调按照党员八条标准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并对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察。明确提出这次整党要达到“提高觉悟、弄清方向、反对剥削、转变作风、纯洁组织”的目的。10日,第一期整党开始,以五区为基点,下设16个整党点,配备了73名整党干部开始了17个乡的整党工作。这期整党至1953年1月结束,历时45天,主要经验是:坚持正面教育,,利用典型引路和大胆培养使用积极分子。参加这次整党的536名党员中,留党察看的3人,撤销工作的3人,警告处分的4人,开除清洗的19人,自动退党者9人。
1953年4月7日,第二期整党开始,以三区尚庄为基点,一、二、六、七区各设一个整党点,配备干部91人,分别到24个乡支部、73个分支部开展工作。这次整党一开始就提出“以农业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和“生产与整党互相带动,互相影响”“两面俱胜”的指导思想。6月16日,县委下发了整党补充意见,进一步指出:农村整党的目的是为了搞好互助合作,促进生产。党员的觉悟要在生产等项工作中进行检验,因此,整党补课要在农闲进行,并强调在整党工作中既要注意发现坏的典型,又要注意发现好的典型,以“效法典型模范事例”进行正面教育。同时提出:为巩固整党已取得的成果,每个乡支部要培养一名品学兼优,德高望重的党员,负责对农村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工作。7月11日,从地委集训回来的整党干部入乡工作。22日至23日,县委召开了全委会研究了整党工作。并决定以孙玉、陈允钦二同志为主,结合四、五区的分委会,形成整党领导核心,加强整党工作的领导。8月2日县委召开整党组长会议,4日组织20人到村工作,仍以五区为基点,二、四、六区设立一个点,开展了三个乡支部、14个分支部的整党工作。1953年秋,四、五两个区(基点)和其他区的4个副点乡,结合秋季生产,普遍贯彻了“三个反对”大张旗鼓地处理了人民来信、重点批判了违法乱纪,转变了党员作风。截止11月底,第二期整党结束。
整风与整党运动以后,中共东平县委于1956年狠抓了对党员的教育,严肃处理了一批违法违纪党员。县纪委按照县委的要求,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对全县党员进行了三次教育,第一次是4月份在各乡村支部普遍传达了全国第二次纪律检查会议精神;第二次是9月份,对农村支部传达了省地委《关于开展反对违法乱纪和坏人坏事斗争指示》;第三次是11月份,各区召开党员大会,座谈讨论5份典型案件通报。通过纪律教育,全县党员觉悟空前高涨。一年来,结合党员教育,共处理了37名党员(整党处理的不在内)其中区级10人,一般党员干部3人,农村党员干部19人,农村一般党员5人。这些案件的处理,对纯洁巩固党的组织,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起了一定作用。
通过整党与整风,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克服了党在思想上、作风上、组织上存在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揭露和批判了党内存在的贪污腐化、浪费和官僚主义的现象,从而纯洁了党的队伍,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持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了党的战斗力,这就保证了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完成和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广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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