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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事件的反思 药家鑫事件评论

发布时间:2016-05-09 13:05

  本文关键词:药家鑫事件评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药家鑫事件的反思 药家鑫事件评论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对我们产生了极大的反响,这是为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大家对药家鑫事件的反思和药家鑫事件评论

一、药家鑫事件回顾

2010年10月20日夜晚,在陕西省西安市大学城的学府大道上,发生了一起很平常的交通事故,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却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本身并不严重,而肇事者却用刀将被撞者连捅8刀,致其丧命,更可悲的是,肇事者竟然是一位在校大学生。本来是一起很平常的交通事故,因为肇事者过激的处理方式,最终导致两个家庭不能正常生活下去,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极大反思。虽然事情发生后,陕西各个高校都掀起了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的学习活动,可是这就能解决问题吗?现在我们可能犯了这样一个错误,那就是将事件的原因归结为药家鑫本人,或者说是教育的失败。但是我们是否考虑过,导致药家鑫这样过激举动的原因是单纯的吗?难道就没有社会原因吗?为什么他会这样不计后果而将被撞者捅死?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分析一下迫使他这样做的社会原因。当记者问药家鑫为什么要捅死被撞者,药家鑫说害怕农村人难缠,也许很多人都认为他说这样的话理由太不充分,但是他的话并不是一点也没有道理,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社会上的确存在一些不和谐问题和因素。这些不和谐问题和因素可能对药家鑫曾经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所以他才会这样做。一般出了交通事故,可能会出现这三种情况:一是被撞者可能会无理取闹,得寸进尺,甚至没什么问题都会赖在医院不走,或者过一段时间就会找肇事者的麻烦;二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部门可能对于事故的处理不到位,使事故留下后遗症;三是肇事者不负责任,甚至对被撞者害上加害,比如药家鑫。因为现在这三种情况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常会出现,所以这也说明了我们的社会现在还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因素和问题,有些人不仅缺乏法律常识,更缺乏道德素质。因此,通过药家鑫事件要进行深刻反思,不仅要关注大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教育,同时也要做好社会环境的建设工作,使我们生活的社会环境健康良好,只有社会环境健康良好,生活在在其中的人也才能健康成长和发展。

二、对药家鑫事件的反思和评论

药家鑫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震惊和关注,尤其是陕西高校都掀起了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的学习活动,大学生的法律道德教育被进一步高度重视,但是药家鑫事件毕竟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它并不能代表整体大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状况,更不能说明大学生都非常缺乏法律常识,并且道德素质低下。然而药家鑫事件却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那就是要注重大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教育,尤其要注重大学生日常的道德素质教育。道德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而大学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相对来说,其道德素质要比一般人高很多,至少大学生的身份也要求大学生必须要有较高的道德素质,这就是标签的作用。所以一旦标签与实际不符合,就会使人们非常震惊,这也就是为什么药家鑫事件会引起社会震惊和关注的最重要原因,如果大学生的法律常识和道德素质都是如此低下,那么其他人的道德素质又该是什么样子呢?作为一个社会人,一个有基本道德素质的人,不管他有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他至少应该明白开车撞了人,应该把人送到医院,即便是不送人去医院,至少不会再次伤害被撞者,更不会拿刀去捅被撞者,而且还捅了八刀,使被撞者丧命。开车撞了人,还把人杀了,这于情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开展,大学生数量不断增长,但大学生的道德素质也在不断下降,这必须引起相关部门,尤其是教育部门的关注,当然大学生素质整体下降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并不能完全归结为学生的原因,如果有很多学生连基本的道德素质都不具备,这也不能不说是教育在某些方面的失效,甚至是失败,更反映出社会大环境可能存在很大问题。当前大学生道德素质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这样几方面:一是很多大学生不懂尊老爱幼和关爱弱势群体,比如很多大学生出去坐公交车不会给老年人、孕妇和带小孩的人让座,尽管公交车上不断提示要给这些人让座,但是很多大学生就是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二是很多大学生不注重自己的言行,很多大学生无论是在说话方式,还是在做事方面,都显得不够成熟和欠妥当,俨然不像一个大学生的所言和所行,比如说粗话,做事不考虑后果,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利益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而且很多高校大学生学生会和班上的负责人也是如此,没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做负责人只是为了得到学校和院里的好处,而不愿意为学校、院里、班集体和同学们服务。三是很多大学生没有公德意识,比如上卫生间不冲水,打饭不排队,上自习说话,在休息时间不休息,影响宿舍其他人休息等,即很多人都是我行我素,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而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和利益,更不会考虑集体的利益。四是很多大学生没有学德,作为大学生应以学习为重,然而现在的很多大学生都不爱学习,而且学习不是为了获得知识和提高自己的素质,而仅只是为了应付考试,比如平时的教室和图书馆都空空如也,只有到了期末考试,才开始被学生利用起来,而且流行占座,即有时自己不来,却用书占着座位,使想学习的人也没有地方坐;另外,有些学生不仅占座,还占资料,对于自己觉得有用的资料就用刀割下带走,让其他人看不成,用不成,破坏了书籍,损害了学习资源。五是很多大学生对老师的尊敬度降低,很多学生不尊重老师,对老师是有差别的尊敬,比如如果是考试的课程,对老师就相对尊敬一点,,如果只是考察,不考试,那么就容易出现旷课,上课不听讲、睡觉和做其他事情的现象等等。六是很多大学生不清楚自己的角色和位置,作为学生不能履行好自己的角色,对于老师、家长的一些好意见不能虚心接受,反而顶撞,轻则消极抵抗,即老师、家长说归说,他自己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不会听老师和家长的意见,重则直接和老师、家长冷言相对,甚至直接顶撞老师和家长。总之,现在大学生的道德素质的确令人堪忧,对于大学生的道德素质教育亟待进一步加强。

其1: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无论药家鑫有无背景,学习成绩优劣,是否为大学生或音乐学院学生,均不会,也不能影响定罪量刑。 

其2:药家鑫在作案时,动机恶劣:杀人灭口;目的明确:逃避打击;意识清楚。药家鑫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负全部责任。杀人偿命,欠帐还钱。

其3:药家鑫在作案时,携带三十厘米的尖刀在前,真意何为?属违法行为。

其4:被害人,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无任何过错,死不瞑目。社会应给以关注、同情,并给予其家人帮助与救助。请把焦点放在被害人身上。 

其5:药家鑫是否为激情杀人,争议巨大。激情杀人,更多的是做案手法,激情杀人,也不影响故意杀人的定罪。是与否均不应攺变“故意杀人”的指控。

其6:刑法的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药家鑫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惨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可适用最高刑。 

其7:药家鑫有自首情节,争议很大,其实为群众围攻,无法逃窜。三天之后,如丧家之犬,漏网之鱼,走投无路,无奈投案。

其8:即便有证据证明药家鑫有自首情节,证据要准确,判决也应慎重。 

其9:心理因素只是研究犯罪成因的方法。犯罪成因一般是多原因与条件的综合,有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素、犯罪条件等。单纯的心理因素,科学性有争议,不应过分宣染,更不应为药家鑫逃避打击的借口。 

其10:法院将怎么判决?相信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法院判决。期待中…

三、药家鑫案件的启示

是学校法律教育的缺失吗?不全是!即使没有学过刑法的人,也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

是平时很少跟父母沟通吗?不全是!即使没有经常与父母沟通的人,也不会凶残地杀人八刀!

是生命底线教育的缺失吗?不全是!小孩从小就会有侧隐之心,与爱护生命的潜意识。

药家鑫案所暴露的危险是每个家长要深刻反思的。

大学生、弹钢琴、开汽车、好生活…药家鑫的一切在部分家长眼中应该是理想的榜样了吧?而本质上却是一个在生死考验中,极度凶残,丧失天良、心狠手黑、禽曽不如的魔鬼。我们的教子之路应向何处去?

1.人生底线。道德是一切法律、心理的底线。善良、爱心、同情是人生底线。

2.教育底线。道德教育应远远高于知识教育。

3.成材标准。上大学不应是成材的主要标准。而这一误区却深深地根植于部分家长的心中。道德的缺失是子女成才的灾难。没有信仰支持、没有道德标准的人,那怕钢琴弹的再好,也是教育的废物。

4.教子第一定律。教子第一定律不是上哈佛,而是不犯罪,不被犯罪侵害。

5.善恶的最低标准。药家鑫案出现后,善恶的最低标准竟然模糊了。人不必太聪明,但善恶是非,应该有个最低标准。(本文转载自不明媚不倾城不温柔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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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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