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测试站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测试站是我省25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之一,负责省本级在校学生、教师及公务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为满足日益增加的社会报名需求,为省属在校学生及相关人员提供参加测试的平台,决定2017年下半年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范围
(一)测试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6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应接受测试的人员为:
1.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6.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二)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测试站测试范围:
省(部委)属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高职、专科学校学生;省(部委)属学校在职教师;省(部委)属单位公务人员以及需要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人员和其他在辽宁省内工作学习的有测试需求人员。
除此之外,省属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所属学生和教师可从本校测试站报名,也可去户籍所在地的市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报名咨询(省属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和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详见附件一、二)。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除了省语用中心测试站和大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采取网络报名外,其余测试站均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限300人,额满为止。
(一)报名入口:。
(二)报名步骤
1.登陆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了解报名的方法和要求;(见附件)
如要查看个人报名是否成功,有无错误,请点击上侧的功能菜单“报名查询”;如要修改个人信息,请点击右侧的功能菜单“修改”按钮。
电子版照片尺寸: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1M;电子版照片应为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
由于系统限制,准考证打印后不能修改个人信息,所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将个人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9月20日登陆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按弃考处理。
四、 咨询电话及时间、地点安排
(一) 联系电话:024-26901970 024-26901975
(二)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9月18日上午9点开始,额满为止。
2、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20日。
3、测试时间:9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
4、考试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大学生就业局后楼四楼(细河街辽宁芭蕾舞团对面)。
5、领取证书要求:
请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10月17日上午9-11点到考试处领取证书,代领证书的需提供应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我站不负责无限期保存证书,不按规定时间领取的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原标题: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测试站2017年9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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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的方法和要求.doc
10所省属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电话及联系方式.doc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
本文编号:1267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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