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性恶论及其道德教育思想
本文关键词:荀子性恶论
2017.01下 中国培训 CHINA TRAINING荀子的性恶论及其道德教育思想※张春兰一、引言人性论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人性问题上,孔子只是指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对于人性问题没有进行过具体的论述和探讨。孟子认为“善”是人的本性,人皆有不忍之心。并且指出“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荀子在孟子研究的基础上,对人性进行了新的探究,也对孟子的性善论进行了无情的批判,他说: “孟子曰: ‘人之学者,其性善。’曰:是不然!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3] 由此可见,荀子的“性恶论”,是为批判孟子的“性善论”和“天赋道德论”而提出的,他的性恶论是“善者伪也”的铺垫,,即认为性善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自身后天努力和教育形成的,从而为人性改造指明了一条光明大道。二、荀子性恶论的内容在察乎性伪之分的基础上,荀子提出“人性之恶,其善者伪也”。这是他性恶论开宗明义的宗旨,也是其最终的结论。在此,对荀子的人性论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性伪之分。在荀子那里,性即人的先天本性,是本始材朴,属于自然的范畴;伪是人为的意思,是文理隆盛,即社会的礼仪道德,属于社会的范畴。性伪双方有分有合,相互作用, “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第二,化性起伪。荀子虽然主张人性恶,但是提出了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之路,即化先天之性起后天之伪。他说“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因此提出“涂之人皆可以为禹”的结论。第三,隆礼重法。在荀子看来,要化性起伪,出于自身努力和道德教育外,还有外在的力量作保障,即礼和法。他指出,人之所以能够合乎礼仪而归于善,是由师法教化而成。人皆有好利恶害的本能,必须要有圣王师法和礼义教化。三、人之性“恶” — —道德教育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荀子认为,人之命在天, “无天地,恶生?”。荀子说: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 “不事而自然谓之性”,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但他所谓人性之“恶”,却是“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在此得出,如果对人性进行约束或教育也是可以成为善的。正因为人性恶,才有礼义教化和治理的必要。荀子说: “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今人无师法,则偏险而不正;无礼义,则悖乱而不治。”。因此,社会应该根据人的不同等级地位,制定不同层次的道德规范、范畴, “以礼分施,均_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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