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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声乐艺术的构成与审美

发布时间:2017-12-02 08:13

  本文关键词:论声乐艺术的构成与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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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声乐艺术是贯穿音乐历史发展,且具有综合性的音乐艺术体裁形式。它既不同于纯粹的文学诗歌,又有别于纯音乐的器乐演奏,它是具有自己独立的风格、规律、原则和表现,在诗乐合壁、词曲交汇中体现自身的艺术价值。同时,声乐艺术又是一种舞台艺术实践能力的体现,它包括声乐作品词曲的创作、表演者的再加工(二度创作)、以及最后的舞台呈现。这一过程也正是创造美、表现美、感受美的过程。创造美是在词作者和曲作者得共同努力下,创造的优秀声乐艺术作品;表现美是表演者通过对作品深刻的理解认识,表现于舞台之上的美感;感受美是在理解、欣赏声乐作品的过程中获得的一种审美的感受,而这种感受又受到审美情趣的制约,因为审美情趣决定人的审美意愿和审美理想。这种艺术的再创作是有审美原则的,这种原则必须在审美观念和审美鉴赏的渗透下得以遵循。所以声乐艺术表现是一种生动的审美活动又是一项具体的审美过程,声乐艺术的表演与审美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本文具体从声乐艺术的构成、创作、表演和审美得以阐述。声乐艺术的构成与审美既相互统一,又相互促进,共同开拓声乐艺术表现的新天地,扩展艺术审美的新领域。
【学位授予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J616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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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彤;;民族声乐演唱技法与艺术风格之辩证关系探讨[J];芒种;2013年21期



本文编号:124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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