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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直观中的音乐“观念”与“概念”之辩

发布时间:2022-12-11 21:06
  何为"本质"?如何"直观"?在现象学体系中本质就是现象,是"纯意向性对象",此现象是人纯粹意识参与的对象与结果。本质直观是现象学重要的理论基础,直观意味着一种直接把握事物的方式,也指意识行为本身,本质直观是直观这种方式的一种意识行为,是一种能够把握原本的意识行为。音乐作为人类意识活动的直接产物,一直以来我们对音乐的认识、把握、创造、表演、接受、理解往往受制于它概念的确定性和观念的选择性,人主体意识的意向性如何会产生音乐的概念与观念的区分?音乐的概念与观念如何体现这种意向性?音乐的概念与观念如何能在多环节音乐实践中保持较确切的意识反映呢?音乐的概念与观念之间意向性的区分在哪里?作为人意识反映的意识对象,音乐概念与观念的主体意识差异体现在哪里?本文试图从本质直观对音乐的意识体验、概念与观念的本质结构、概念与观念的含义及其表达来探寻它们之间的意识差异性。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本质与直观
二、音乐的概念与表达
三、音乐的观念与含义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超越与局限:胡塞尔的“本质直观”透视[J]. 黎昔柒.  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2017(03)
[2]论舍勒的本质直观现象学[J]. 李革新.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5)



本文编号:371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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