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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法律文书中的涉乐史料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13 18:18
  唐代法律,包括律、令、格、式四种基本形式。它们构成的唐代法系,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定型和成熟。唐代法律涉及唐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也涉及与音乐相关的道德规范、乐人身份认定、与音乐相关的经济制度等内容。本文考辨唐代法律文书中的相关音乐史料,揭示唐代礼、乐、刑、政的统一性、提出唐代乐籍以"罪名入籍"的"配没方式"为主,还多有"良人在籍"情况;根据乐人与恩主的经济关系初步将唐代的乐人分为"官属音声""寺属音声""私属音声"三类,另对唐代音声人的赋役状况及其性质,也有所厘清。 

【文章来源】:中国音乐. 2018,(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唐代法律文书的形式与立法活动
二、唐代法律文书中与音乐相关的道德规范
三、唐代法律文书中的乐人身份问题
四、唐代法律文书中涉及的音乐与经济问题
五、唐代“音乐法制”的性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土音声人理念的存在与消解[J]. 项阳.  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 2017(01)
[2]唐代太常音声人赋役制度研究[J]. 倪高峰.  中国音乐学. 2013(04)
[3]佛教戒律下的音声理念——云冈石窟伎乐雕塑引发的思考[J]. 项阳.  中国音乐. 2013(02)
[4]“家具”的解析[J]. 张振涛.  天津音乐学院学报. 2009(02)
[5]北周灭佛“后遗症”——再论音声供养与音声法事的合一[J]. 项阳.  文艺研究. 2007(10)
[6]关于音声供养和音声法事[J]. 项阳.  中国音乐. 2006(04)
[7]唐五代“音声人”论略[J]. 刘进宝.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02)
[8]“释俗交响”之初阶——中国早期佛教音乐浅识[J]. 项阳.  文艺研究. 2003(05)
[9]《唐六典》不是行政法典——答宁志新先生[J]. 钱大群.  中国社会科学. 1996(06)
[10]刘贶与《太乐令壁记》[J]. 秦序.  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 1993(Z1)

硕士论文
[1]艺术经济研究:唐代宫廷乐舞生产、消费的经济基础[D]. 倪高峰.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2



本文编号:297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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