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罐之争看包装装潢权益的法律归属
发布时间:2021-02-15 03:07
自2011年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王老吉"商标的归属仲裁后,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公司的三次"大战"正式打响。广药集团合法收回"王老吉"商标后又与加多宝集团互诉"红罐"产品包装装潢侵权,这也是我国包装装潢第一案。这一系列的案情发展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我国包装装潢权益相关知识产权的广泛关注。本案的关键在于认定"红罐"包装装潢的归属,而认定包装装潢的归属又涉及包装装潢和商标、专利之间的关系。包装装潢权益在我国并没有单独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1款规定其为附属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而不是一项独立的权利。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下,欠缺对商品包装装潢权益法律归属的明确认定。
【文章来源】:河北企业. 2020,(04)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红罐之争包装装潢纠纷始末
(一)红罐之争基本案情
(二)红罐之争焦点
二、知名商品的认定
三、包装装潢
(一)包装装潢与专利权
(二)包装装潢与商标权
四、包装装潢的权益归属认定
本文编号:3034320
【文章来源】:河北企业. 2020,(04)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红罐之争包装装潢纠纷始末
(一)红罐之争基本案情
(二)红罐之争焦点
二、知名商品的认定
三、包装装潢
(一)包装装潢与专利权
(二)包装装潢与商标权
四、包装装潢的权益归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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