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审美根源论之反思
发布时间:2021-03-12 23:50
反映论、主体论和文化论构成当代书法审美根源论研究的主要形态。重构根源论对书法美学学科建设和书法审美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书法之美,美在心性、美在辩证、美在范畴、美在意象。简练概括之,即心性必须表现、辩证可以分析、范畴在于期待,意象只能体验。
【文章来源】:中国书法. 2019,(01)CSSCI
【文章页数】:3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书谱》文本角度看书法美学原理的三个层次[J]. 谢建军. 书画艺术. 2017(03)
[2]中国的审美范畴[J]. 叶朗. 艺术百家. 2009(05)
本文编号:3079199
【文章来源】:中国书法. 2019,(01)CSSCI
【文章页数】:3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书谱》文本角度看书法美学原理的三个层次[J]. 谢建军. 书画艺术. 2017(03)
[2]中国的审美范畴[J]. 叶朗. 艺术百家. 2009(05)
本文编号:307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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