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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角色定位探究

发布时间:2024-03-09 23:16
  电视法制节目以法律为主题,用各种方式讲述法制事件的同时,以平民视角诠释法律,站在道德层面普及法律。由于情节悬念迭生,案件发展扣人心弦,所以深受广大观众喜爱,这使法制电视节目以一种大众普遍接受的方式,悄然弘扬着社会正能量。呼吁人民群众奉献爱心和社会责任感,在潜移默化中调节着人们的心理秩序和心理空间。从这个层面讲,法制电视节目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守望社会、监督社会、引领社会的作用,为实现公正提供了一个更为便捷,更有针对性的渠道。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电视媒体逐步市场化,法制节目也从最基本的形式,逐步调整演变为多种形式。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法制类电视节目将出发点设在人本思想,以民生视角为纲,重新审视身边的法制事件,给群众更多参与法制热点事件的思考;另一方面,传统法制电视节目跨越媒体发展,从电视变成为电视、网络和电视节目客户端融合的发展模式,现阶段,几乎每个门户类网站都开设有社会、法制等以法制为主体的电视视频节目。而在内容方面,法制电视节目更多关注普通民众的民情、民生。这使得法制类节目更加贴近百姓利益,注重人文关怀。这样,通过多视角、多渠道且更富有“人情味”传播...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研究目的
    (二) 文献综述
    (三) 研究方法
    (四) 创新之处
二、法制类电视节目及其主持人的概念、历史渊源与联系
    (一) 法制类电视节目的概念
    (二) 法制类电视节目的发展历程
        1. 法制类电视节目的起源
        2. 法制类电视节目的发展
    (三) 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与法制类电视节目的联系
三、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角色定位案例分析
    (一) 本章导论
    (二) 引导者定位——《今日说法》
        1. 《今日说法》对自身职能的三大定位
        2. 撒贝宁在《今日说法》中的角色定位
    (三) 亲历者定位——《法治进行时》
        1. 定位“0”距离
        2. 主持人徐滔在《法治进行时》中的定位
    (四) 影响主持人定位的因素总结
        1. 播音技术
        2. 角度选择
    (五) 节目受众
四、我国法制类电视节目及其主持人的现状与批判
    (一) 本章导论
    (二) 法制类节目的现状
        1. 节目结构形式雷同
        2. 节目内容粗制滥造
        3. 节目本身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三) 发展困境——节目主持人自身问题与批判
        1. 法律知识匮乏
        2. 主持定位过于单一
        3. 缺乏个人风格
五、法制类电视节目主持人角色定位的总结与思考
    (一) 本章导论
    (二) 主持人角色合理定位的能力要求
        1. 公共关系能力
        2. 法理思维能力
        3. 耐心和细心
    (三) 不同类型法制电视节目中的主持人角色定位
        1. 理论型法制电视节目以“理”为导向
        2. 情感型法制电视节目以“情”为导向
        3. 新闻型法制电视节目以“准”为导向
    (四) 主持人角色定位的发展与影响
        1. 主持人风格个性化
        2. 主持人本身品牌化
        3. 带动法制类电视节目发展
    (五) 主持人相关能力的培养方式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392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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