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患者医疗保障的产品属性分析与政府责任
发布时间:2017-10-23 23:17
本文关键词:精神残疾患者医疗保障的产品属性分析与政府责任
【摘要】:精神残疾患者医疗保障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政府是其供给的责任主体。针对政府在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财政投入不足及结构失衡、精神卫生人力资源与基础设施匮乏等方面的责任缺位,科学界定了政府在精神残疾患者医疗保障中的根本责任: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增加政府财政投入,拓宽筹资渠道;优化精神卫生资源配置。
【作者单位】: 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医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健康领域社会风险预测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精神残疾 医疗保障 公共产品
【基金】:重庆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规划项目(2011YBSH039)
【分类号】:R197.1;R749
【正文快照】: 重庆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规划项目(2011YBSH039)杨小丽。Tel:13594334660 Email:872463319@qq.com李立红。硕士生(导师杨小丽)。研究方向:医疗保障。Tel:13628490611 Email:1136139557@qq.com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关系的日益复杂化,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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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85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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