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医学论文 > 医卫管理论文 >

中国医疗语境中尊严死的伦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22 18:41
【摘要】:尊严死在医疗语境中是一个专有名词,有别于中国传统文化中舍生取义,为维护尊严而自杀的行为。中国的医疗现状当中存在对尊严死的需求,这是由医疗技术的进步所引起,由人的本质所决定的。对人的理解,是理解尊严与死亡的基础。根据尊严死承袭的命名因果链可以追溯其实指行为,以尊严和死亡的涵义为前提,可以为尊严死归纳和演绎出一个要素完备的定义,作为对其进行道德论证的统一语境。尊严死是出于维护患者尊严的目的,对无康复希望、且只有依靠生命维持技术才能生存的患者,依其理性自主的生存意愿,不对其进行无效医疗,只提供舒缓医学照护的医疗处置。一个符合尊严死必要充分条件的尊严死意愿应当得到尊重。尊严死与安乐死有明显区别。应当承认存在比人的生物学生命价值更高的价值。医生有救治患者的责任,但没有无效医疗的权利与义务。医学发展的阶段性是客观存在的,避免死亡不是医学的目的。医生的职业行为是在严格的职业规范管理下进行的,国家或者行业内部可以建立一套规范和程序(安全措施)尽量避免实践中发生错误。尊严死会为社会带来符合功利主义的有利结果,但这些好的结果并不是尊严死合道德的理由,亦不是支持尊严死的正当动机。尊严死符合医学伦理学自主、无害、有利、公正的基本原则。尊严死在中国的实践需要结合社会现实和中国文化,在中国传统儒家与道家的伦理文化资源当中,可以找到对尊严死的伦理学学理支撑。儒家仁、孝、重生,道家生死齐一、顺其自然的核心伦理思想,与尊严死所体现的生死价值观和人文关怀有共鸣之处,而这些共鸣的有限性又更加体现了尊严死的合理性。尊严死的实现需要社会心理基础,文化环境,社会制度,特别是医疗保障制度,和法律的支持。经过社会的发展,这些基础的完善,经过理论和制度建设,尊严死不仅是可能实现的,而且是应当实现的。
【学位授予单位】:河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R-052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吴怀杰;;“尊严死”的是非争议[J];中国社会保障;2013年11期

2 张伟;周明;;老年临终关怀中的尊严死与安详死[J];医学与哲学(A);2014年01期

3 本刊编辑部;;“尊严死”引热议[J];家庭医药;2013年09期

4 何芳珍;;让生命放射最后的光芒——我看“尊严死”[J];家庭医药;2014年02期

5 李亚红;杨慧;朱东阳;;“尊严死”还是“赖活着”[J];海南人大;2013年12期

6 于莱莱;;不求延命,只求安乐的“尊严死”[J];大家健康;1997年02期

7 曾凡绛;;尊重人权 保障尊严——我看尊严死[J];家庭医药;2014年04期

8 张凤佩;韩春玲;;从临终关怀的角度看预先指示[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1年05期

9 秦昌有;;人应当有权选择如何死亡——我看“尊严死”[J];家庭医药;2014年03期

10 清水昭美;王祥初;;尊严死[J];医学与哲学;1985年06期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记者 肖菲;“尊严死”:你的死亡谁做主?[N];北京科技报;2013年

2 郑根岭;为“尊严死”开一扇窗[N];人民日报;2013年

3 记者 李亚红 杨慧 朱东阳;“生前预嘱”:“尊严死”还是“赖活着”?[N];新华每日电讯;2013年

4 本报驻首尔记者 王刚;“尊严死”在韩适用范围或将放宽[N];法制日报;2013年

5 向往 章昕怡;生前预嘱“尊严死” 你能理解接受吗?[N];中国老年报;2013年

6 山东省枣庄市卫生局 解伟;尊严死应专门立法[N];健康报;2013年

7 早报记者 俞立严;全国人大代表顾晋:建生前预嘱中心推“尊严死”[N];东方早报;2012年

8 本报记者 周文;抢救还是放弃?生命终点的选择题[N];中国妇女报;2013年

9 山东省枣庄市卫生局 解伟;尊严死没有法律障碍[N];健康报;2013年

10 本报特约评论员 顾德宁;“生前预嘱”期待立法保护[N];江苏法制报;2013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叶莉;尊严死合法化探究[D];湖南大学;2010年

2 王继超;中国医疗语境中尊严死的伦理研究[D];河北大学;2016年



本文编号:276620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yixuelunwen/yiyuanguanlilunwen/276620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dfb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