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电子印章管理法制化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10-03 05:53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并于2005年4月1日正式施行,它是我国信息化领域第一部法律,从法律制度上保障电子交易安全,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为电子认证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 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国内的许多信息技术企业开始研制和推广电子印章产品,电子印章市场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目前电子印章技术的应用已经遍布于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系统、金融领域的安全信用应用系统、军队的政令传达、CAD/CAM领域的设计流程应用、医疗移动临床系统和院校的远程教育系统、电子交易、电子合同等诸多领域。但是,由于我国并没有根据电子印章的特殊性对其具体的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没有明确电子印章的主管部门,也没有建立起可以向全社会推广的电子印章应用和服务体系,电子印章管理机制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电子印章发展的一大瓶颈,限制了电子印章作为信用证物作用的发挥,进而导致我国信息化环境下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 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电子印章管理问题进行梳理,以便理顺电子印章的...

【文章页数】:3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图4-1电子印章的关键支撑

图4-1电子印章的关键支撑

电子印章管理的首要问题是明确电子印章的法律地位。《电子签名法》已经赋予电子签力,电子印章作为对电子签名的应用,也应具有与电子签名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前提是应符合《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的定义。目前市场上的电子印章产品参差不齐、技术明确规定电子印章要符合《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的描述....


图4-3传统印章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各个系统行业都制定了本系统的印章管理办法或规定,如:《关于各级党组织印章的规定》(中办发[1983]37号)、《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印章管理的

图4-3传统印章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各个系统行业都制定了本系统的印章管理办法或规定,如:《关于各级党组织印章的规定》(中办发[1983]37号)、《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印章管理的

等方面即可以实现的,而安全原则则需要通过制定电子交易程序的一般法对安全原则和网络电商务的技术程序做出规定来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不信任性,安全原则才电子印章管理法制化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因此安全优先,兼顾效率是电子印章管理法制化的重原则。(五)梳理传统印章的管理体制....


图4-4电子印章体系总体框架

图4-4电子印章体系总体框架

电子印章是一个多种技术相结合的产物,但是保证其具有示信功能的根本是密码技术,电章的唯一性、真实性、完整性都是依赖于密码体制来实现的,所以,密码技术是根本,信息是工具。也就是说,密码技术是电子印章的根本技术支撑,密码体制是电子印章应用体系的依托,通过以信息技术为工具,对密码技术进行....


图4-6电子印章应用过程

图4-6电子印章应用过程

图4-6电子印章应用过程八)明确电子印章的物证鉴定等法律问题印章的物证鉴定应遵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07号)由司法部统一管理。九)明确电子印章管理法制化的主要法律及政策依据印章管理法制化,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



本文编号:400683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400683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451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