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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推进社会平衡发展——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方式

发布时间:2021-08-12 01:35
  社会主要矛盾的化解与法治联系起来,就是用法治方式实现社会的平衡发展。法治是化解社会主要矛盾常态的方式。其前提预设是能把社会主要矛盾纳入法律调整,使社会主要矛盾分解为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矛盾。法律关系主体有公权力(国家、政府等)和私权利(公民、法人等)主体两种。从法学的角度看,社会主要矛盾可以分解为权力冲突、权力与权利冲突、权利冲突。法治国家建设可以解决权力冲突;法治政府建设可以化解权力与权利之间的矛盾;法治社会建设可以解决权利纠纷。法治中国建设就是在反对权力和权利绝对化过程中实现社会的平衡发展。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战线.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法治是推进社会平衡发展的常态方式
    1.革命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处理方式
    2.改革是化解非对抗性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法
    3.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常态方式是法治
二、社会主要矛盾的法律转译
    1.一般法律关系理论对社会主要矛盾的重构
    2.主体间关系视角的社会主要矛盾分析
    3.在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中确定权利本位
三、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法治进路
    1.用法治国家解决权力与权力的矛盾
    2.用法治政府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
    3.用法治社会解决权利与权利的冲突
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治国家的十条标准[J]. 李步云.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08(01)
[2]21世纪中国政治学的总体性转换——从革命理论到建设理论[J]. 王金洪,郭正林.  社会主义研究. 1998(01)
[3]试论法律秩序中的法律关系体系[J]. 陈金钊.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90(05)
[4]苏联关于一般法律关系理论的争论[J]. 董国声.  中外法学. 1990(02)
[5]试论社会主义一般法律关系[J]. 董国声.  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88(04)



本文编号:333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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