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年律令》看汉初女性继承制度
发布时间:2021-08-12 18:16
从以往的历史文献来看,汉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较低。但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简牍资料显示汉初的女性并非完全从属于男性,有自己独立的自主权益。我们可以从女性继承制度窥看一二。汉初女性继承主要涉及爵位继承、户主继承、财产继承等三个方面的内容。汉政府为了抚恤及保障“死事”者的后代和亲属,以立法的方式承认了女性可以袭爵,不仅包括爵位待遇,还应包括爵位这一封号,但受到以男为后的原则的限制。相较于爵位继承,女性在户主继承方面受到的限制较少。因为爵位继承注重血缘关系。代户虽然也与血缘有关,但是首先要考虑的是代户人的能力,所以代户顺序和条件与爵位继承有所不同。财产继承依附于爵位继承和户主继承,成为了爵位继承人或户主继承人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财产继承权。此外,家中的婢女也可继产承户,使得家族得以延续,对汉初社会和制度起到了延续的作用。《二年律令》对女性继承的保护,影响到了后世。与唐宋女性继承制度的对比分析,我们对古代女性继承制度有了更为直观和深刻的认识。
【文章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图1《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部分简文??《二年律令》之“二年”,整理者认为是吕后二年(公元前186年),主要依??据为:一、墓中出土的历谱记载了高祖五年至吕后二年;二、简文中有优待吕宣??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汉唐户主资格的变迁[J]. 韩树峰.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1(01)
[2]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推论汉初女性社会地位[J]. 夏增民. 浙江学刊. 2010(01)
[3]《秦汉时期的“赐民爵”及“小爵”》读后——兼论汉代爵制与妇女的关系[J]. 朱绍侯. 史学月刊. 2009(11)
[4]秦汉时期的“赐民爵”及“小爵”[J]. 刘敏. 史学月刊. 2009(11)
[5]秦汉时期的“户绝”与社会控制[J]. 王彦辉. 学习与探索. 2008(06)
[6]汉代身份继承制度探析[J]. 刘厚琴. 天府新论. 2008(06)
[7]古今继承法——从现行法律看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置后律》[J]. 魏文莉. 法制与社会. 2008(28)
[8]对《二年律令》有关土地、田赋、继承制度中几则释文的思考[J]. 王彦辉,薛洪波,刘举.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4)
[9]《二年律令》与秦汉继承法[J]. 曹旅宁.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1)
[10]秦汉户籍管理制度研究[J]. 杨际平. 中华文史论丛. 2007(01)
本文编号:3338826
【文章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图1《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部分简文??《二年律令》之“二年”,整理者认为是吕后二年(公元前186年),主要依??据为:一、墓中出土的历谱记载了高祖五年至吕后二年;二、简文中有优待吕宣??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汉唐户主资格的变迁[J]. 韩树峰.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1(01)
[2]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推论汉初女性社会地位[J]. 夏增民. 浙江学刊. 2010(01)
[3]《秦汉时期的“赐民爵”及“小爵”》读后——兼论汉代爵制与妇女的关系[J]. 朱绍侯. 史学月刊. 2009(11)
[4]秦汉时期的“赐民爵”及“小爵”[J]. 刘敏. 史学月刊. 2009(11)
[5]秦汉时期的“户绝”与社会控制[J]. 王彦辉. 学习与探索. 2008(06)
[6]汉代身份继承制度探析[J]. 刘厚琴. 天府新论. 2008(06)
[7]古今继承法——从现行法律看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置后律》[J]. 魏文莉. 法制与社会. 2008(28)
[8]对《二年律令》有关土地、田赋、继承制度中几则释文的思考[J]. 王彦辉,薛洪波,刘举.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4)
[9]《二年律令》与秦汉继承法[J]. 曹旅宁.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1)
[10]秦汉户籍管理制度研究[J]. 杨际平. 中华文史论丛. 2007(01)
本文编号:333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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