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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金平交通肇事案法理重述

发布时间:2021-08-20 03:08
  <正>二审否定自首在实体法与证据法上根据不足。二审以"突袭裁判"否定自首,程序不当,且判决自相矛盾。在控辩双方一致要求从轻判处的情况下加重刑罚,其合理性与妥当性不足。今后应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限制此种行为。此案对于完善认罪认罚制度有诸多启示:如避免与证据裁判和实 

【文章来源】:中国法律评论. 2020,(03)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二审否定自首在实体法与证据法上根据不足
    (一)余金平在两级程序中口供有别,但自首认定或否定应当以一审供述为据
    (二)余金平的一审供述,不至于对基本犯罪事实和加重情节事实认定造成障碍,因此不能否定其已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三)关于基本犯自首与情节加重犯非自首及其对量刑的影响
二、二审以“突袭裁判”否定自首,程序不当,且判决自相矛盾
三、在控辩双方一致要求从轻判处的情况下加重刑罚,其合理性与妥当性不足
    (一)关于检察机关抗诉的轻重性质
        1. 关于衡量轻重的方法。
        2. 关于本案中的轻重判断。
        3. 诉权与监督权的关系。
    (二)关于二审加刑是否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
四、从余案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矛盾及其应对10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自我欺骗的研究现状与展望[J]. 李艺敏.  心理科学. 2007(06)



本文编号:335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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