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1964-1996年美国《图书馆服务与建设法案》的立法进程及其启示

发布时间:2021-09-11 16:56
  1964年2月11日,美国联邦政府颁布实施《图书馆服务与建设法案》。这是联邦政府在成功实施1956年颁布的《图书馆服务法案》基础上,针对当时的历史环境和社会需求做出的又一重大的图书馆政策调整。在该法案32年的有效期内,联邦政府对其进行了15次适时的、有针对性的修订,使之成为迄今历时最长、立法成果最丰富的联邦公共图书馆法案,成功推动美国公共图书馆事业更上层楼。本文对《图书馆服务与建设法案》的立法及修订进程进行总结和评述,探讨在该法案框架下美国公共图书馆发展的目标和成就,从而为我国公共图书馆立法提供借鉴。 

【文章来源】:图书馆建设. 2020,(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1《法案》的立法背景
    1.1 政策制度背景
    1.2 公共图书馆馆舍严重老化与不足的现实背景
    1.3 社会历史背景
2《法案》的修订过程与内容
3《法案》的成就
    3.1 以“建设”为中心任务,资助建成大批公共图书馆。
    3.2 继承与发展了《图书馆服务法案》为公众“服务”的核心理念,不断拓展服务对象和内容。
    3.3 公共图书馆逐步成为美国的社区中心
4《法案》的启示
    4.1 建立公共图书馆法修订和监督机制
    4.2 开展馆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4.3 与社区联动,关怀社会弱势群体。
    4.4 发挥中央政府在公共图书馆建设中的指导作用
5 结语



本文编号:339337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39337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6cf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