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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合视域下的法学课堂教学研究——以“三七原则”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30 05:11
  在普通法学院,传统课堂教学往往存在知识单一性和案例教学泛滥的弊端,加之学生学习功利性强、校院资源有限、通识课程形式化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学生存在巨大的知识漏洞。对此,教师应当以"三七原则"为标尺进行知识整合,其中所授专业课知识占70%比重,其他相关知识占30%比重,具体包括法学学科内部的知识整合和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知识整合。前一类知识整合型教学主要针对法学法律硕士生和学术型硕士生,后一类知识整合型教学主要面向非法学法律硕士生和本科生。知识整合型法学课堂教学,要求教师填补所授专业课之外的相关知识,并应当由教授和教学为主型副教授率先实施,同时鼓励其他类型副教授和讲师实施,教务部门需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学生亦应积极参与和配合。 

【文章来源】: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39(03)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知识漏洞:传统法学课堂教学的缺陷
三、知识整合:法学课堂教学的“三七原则”
    (一)法学课堂教学中知识整合的标尺:三七原则
    (二)“三七原则”的示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堂教学中的知识整合
四、知识填补:传统法学课堂教学的优化
    (一)知识填补的执行:教师完善知识整合型法学课堂教学的知识结构
    (二)知识填补的推动:教务部门健全知识整合型法学课堂教学的激励机制
    (三)知识填补的协助:学生参与和配合知识整合型法学课堂教学



本文编号:3415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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