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面向:法学教育与理论研究的使命与理念——基于具体实例的考察
发布时间:2021-10-21 07:47
法学是一门经世致用的学问,实践面向显然是法学教育的基本归宿。当前,在法学理论研究与教育过程中,追逐社会热点案件、热点事件,侧重于比较法借鉴考察的现象比较突出,法学教育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在应然角度,法学教育应当在理论管束的基础上,强化对裁判依据、裁判理念等裁判规律的实践教育,以满足法学的实践品格。
【文章来源】:警学研究. 2020,(04)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法学教育是否应当面向实践?
二、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与理论研究中的主要现状
(一)对社会热点事件的研究
(二)对社会热点案件的研究
(三)比较法研究的域外成果引介
(四)小结
三、实践面向法学教育的基本理念
(一)裁判依据:法律规则为主与法律原则为辅的有机融合
(二)裁判标准:法律规则适用中法理情的互洽融合
(三)裁判担当:“法无明文规定”背景下的裁判方略
本文编号:3448551
【文章来源】:警学研究. 2020,(04)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法学教育是否应当面向实践?
二、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与理论研究中的主要现状
(一)对社会热点事件的研究
(二)对社会热点案件的研究
(三)比较法研究的域外成果引介
(四)小结
三、实践面向法学教育的基本理念
(一)裁判依据:法律规则为主与法律原则为辅的有机融合
(二)裁判标准:法律规则适用中法理情的互洽融合
(三)裁判担当:“法无明文规定”背景下的裁判方略
本文编号:344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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