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鲟鳇鱼维权”
发布时间:2024-11-02 03:33
<正>7月3日,经黑龙江省抚远市检察院提起诉讼的被告人王某、刘某等4人非法捕杀贩卖野生鲟鳇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抚远市法院经公开审理,做出判决。法院对王某等4人分别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刘某、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的不等刑期,并处人民币四千、二千元不等的罚金;以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鲍某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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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00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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