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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担保贷款中“套路贷”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4-12-01 23:28
   车辆担保贷款中存在一定的"套路",不当然是"套路贷"犯罪。"套路"的使用是为了创造交易机会,达成车辆担保贷款合意,并通过交易行为获利,不宜评价为"套路贷";"套路"的使用是在车辆担保贷款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故意制造违约,单方设立债务,勒索、劫取他人财物,"套路"实质是一个实施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犯罪的手段,应评价为"套路贷"犯罪。认定"套路贷"犯罪,还需根据非法获取财物具体行为的不同,按刑法犯罪构成要件以具体罪名论处。黑恶势力因其攫取经济利益的动机,易实施"套路贷"犯罪,故符合黑恶势力认定特征的违法犯罪组织,应依法认定为黑恶势力。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基本案情
二、套路:名为车辆担保实为攫取财产
    (一)合同签订中的“套路”
    (二)合同履行中的“套路”
三、难点:刑民交织中犯罪的认定
    (一)准确区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
    (二)根据犯罪构成认定“套路贷”案件罪名
    (三)准确把握“套路贷”犯罪组织向黑恶势力的演变



本文编号:40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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