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侦控人员回避的内在逻辑——以中国诉讼回避对象的历史变迁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06-14 09:04

  本文关键词:侦控人员回避的内在逻辑——以中国诉讼回避对象的历史变迁为视角,,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与外国法一般将诉讼回避的对象限于裁判者不同,中国法律自古以来就规定了相当广泛的回避对象范围。其中,侦控人员被纳入诉讼回避的范围是最主要的一个特点。中国古代的诉讼回避制度产生于"公"与"私"之间的对立,因此回避对象及于许多参与诉讼的官员,而不限于审判者;近代以来,法律将侦控人员纳入回避对象的范围,除了因为检察官一度承担预审职能外,还与侦控人员在审前程序中拥有不受中立审判者制约的权力有关。诉讼回避对象的广泛性揭示出中国法律在确定诉讼回避对象时的内在逻辑,即:任何人不得参与与自己有关的案件,凡是可能因偏私对案件的公正处理造成影响的,都应当回避。
【作者单位】: 吉林大学"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诉讼 回避对象 侦控人员 检察官
【分类号】:D929;D925
【正文快照】: 本文关注的是中国法律中的诉讼回避对象问题,特别是侦控人员为何会被法律纳入回避对象的范围。现代程序法上的诉讼回避,指的是:当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时,而不得参加案件审理的一项诉讼

  本文关键词:侦控人员回避的内在逻辑——以中国诉讼回避对象的历史变迁为视角,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44902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44902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fea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