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浅析及对大数据时代下我国征信监管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7-06-17 03:03
本文关键词: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浅析及对大数据时代下我国征信监管的启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作为世界上在数据保护领域拥有最高标准地区,欧盟于2012年11月通过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草案)》(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下文简称GDPR),力图进一步完善自身数据保护框架,应对大数据时代的挑战。经过近三年的不断修改,2015年12月15日,GDPR在欧盟正式通过,以欧盟法规的形式确定了对数据的保护原则和监管方式。27名欧盟成员国1将在两年的时间内将GDPR条款转置成本国法律。GDPR将于2018年正式生效。我国目前主要依靠《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信息主体数据进行保护。由于《条例》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信息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在征信监管方面存在空白和失效之处。因此,GDPR的设计理念和条款对我国完善征信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提升征信监管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关键词】: 数据保护 大数据 征信监管 启示
【分类号】:D95;D922.28
【正文快照】: 一、立法沿革与出台背景(一)欧盟数据保护立法沿革1.数据保护立法思路根源。欧盟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不仅将个人数据在不考虑商业价值的情况下作为独立的一项人格权进行严格的司法保护,而且在立法之初即将数据保护作为约束数据使用者及控制者搜集、处理、使用个人数据的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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