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立法权划分模式之比较
发布时间:2017-08-09 02:20
本文关键词:央地立法权划分模式之比较
【摘要】:央地立法权划分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地方无立法权。改革开放后,部分地方掌握了部分经济立法权。随着现代化的逐步推进,我国央地立法权划分体制也逐步现代化。现阶段,我国央地立法权划分制度已经不适应或者部分不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了,因此,很有必要对我国央地立法权划分制度及其改革作深入研究。
【作者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关键词】: 立法权 划分 模式
【分类号】:D920.0
【正文快照】: 一、国外央地立法权划分模式比较分析1、世界典型国家央地立法权划分现状分析我国央地立法权划分制度改革主要在于:明确央地立法权限的范围以及地方立法分权的宪法保障。因此,联邦制国家的分权模式值得我们仔细探讨。要对世界典型国家央地立法权划分模式进行归类,首先要统计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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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4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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