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教养制度初探
发布时间:2017-08-29 22:01
本文关键词:近代中国教养制度初探
【摘要】:中国近代教养制度的出现根本上是引入西方现代国家理念的结果。振兴实业、积极救济、刑狱文明三种社会吁求共同促成了教养观念的形成。进入民国后,尽管司法建设与市政专门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但教养机构却仍一直存在,功能亦有所扩张。比较近代教养、传统中国的游民惯犯管理、近代西方的游民收容及新中国的劳教,可以发现:劳教类制度其实并不罕见,现代国家建设内在包含法治限权与行政权膨胀两种对立趋势,当引入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后,若无对行政权有力的社会监督,即很容易产生教养与劳教这类制度。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关键词】: 教养 劳教 社会救济 警察
【分类号】:D929
【正文快照】: 劳教是新中国犯罪惩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这样四个特点:一是其实际主管机关为各级公安部门,不必经法院的正式审判,警察就可用它来限制被劳教者的人身自由;二是收容对象以不够正式判刑、但被认为存在社会危害的人群为主;三是不像刑罚那样有相对严密的程序,收入对象没有,
本文编号:75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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