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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法律适用探析

发布时间:2021-03-13 09:26
  <正>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已近五年,法律适用问题逐渐呈现。其中,物权法第三十三条应如何理解与适用在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殊值研究。实践中争议的问题主要包括:物权法第三十三条所规定的"物权确认请求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能否对过去的物权关系进行确认?在没有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情况下,能否直接确认不动产受让人享有不动产所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12,(17)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据以讨论的案例
二、物权确认的性质:实体权利拟或程序权利
三、物权确认的范围:能否对过去的物权关系进行确认
四、物权确认的规则:物权确认不能背离物权变动模式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实体请求权与诉讼请求权之辨——从物权确认请求权谈起[J]. 王洪亮.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09(02)
[2]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若干条文的解释与批判[J]. 梁慧星.  时代法学. 2005(02)



本文编号:307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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