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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发布时间:2021-04-12 09:21
  意思自治原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突出原则,是自由与限制相统一的原则,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意思自治原则已经从传统的合同领域扩展到了婚姻家庭、物权和债权等方面,顺应了在国际上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随着涉外民事活动交往的日益频繁和日趋复杂,该领域的法律冲突也越来越激烈,传统的冲突规范在解决一些新问题和复杂问题的时候显得力不从心。为了减少法律冲突、保护国家间的交往利益,进一步拓展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大势所趋。 

【文章来源】:办公室业务. 2012,(1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一) 法律条文中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二) 我国采用有限的意思自治原则。
    (三) 我国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时间、方式和限制。
    (四) 意思自治原则与法律规避。
二、对意思自治原则的评价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起草过程中的若干争议及解决[J]. 齐湘泉.  法学杂志. 2010(02)
[2]法律规避与意思自治的辨析[J]. 任远.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03)
[3]我国冲突法立法应拓展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J]. 徐崇利.  政治与法律. 2007(02)



本文编号:313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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