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协议离婚法律适用规则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23 06:59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于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第26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这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 2012,(07)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论涉外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D]. 魏玉婷.华东政法大学 2019
[2]涉外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规则研究[D]. 汪浩.华东政法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154861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 2012,(07)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论涉外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D]. 魏玉婷.华东政法大学 2019
[2]涉外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规则研究[D]. 汪浩.华东政法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154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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