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1-06-22 20:09
在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婚姻家庭法总是随之呼应,成为记录社会变迁的显示器。从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立法现状出发,存在共同债务的范围不明确,共同债务认定法律适用混乱以及非举债配偶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当。应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其次以合意为主,其次用途,排除身份推定,最后正确分配举证证明责任。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7,(2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发展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存在的问题
(一)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不明确
(二)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法律适用混乱
(三) 对非举债配偶一方举证责任分配不当
三、完善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建议
(一) 明确共同债务的范围
(二) 以合意为主, 其次用途, 排除身份推定
(三) 正确分配举证证明责任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D]. 罗建华.西南政法大学 2013
[2]离婚时夫妻债务性质认定研究[D]. 冯伟.西南政法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243462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7,(2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发展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存在的问题
(一)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不明确
(二)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法律适用混乱
(三) 对非举债配偶一方举证责任分配不当
三、完善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建议
(一) 明确共同债务的范围
(二) 以合意为主, 其次用途, 排除身份推定
(三) 正确分配举证证明责任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D]. 罗建华.西南政法大学 2013
[2]离婚时夫妻债务性质认定研究[D]. 冯伟.西南政法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24346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243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