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化”:清季民国康藏地区的法律治理
发布时间:2021-07-12 22:07
从清初直至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对康藏地区的治理皆以"内地化"为导向。清初表现在承认"土俗"调整民间细故的效力之同时,扩大了国家权力对康区的介入,即实行所谓"王化"。到了清季民国中国法律近代化时期,中央力图以西方式法律系统治理康区,但仍无法消除"土俗"的强大影响;并且因为近代化与内地化的叠加,形成了一些新问题。
【文章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8,39(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清朝前期强化康区土司案件的司法处理
二、清季民国康区地方适用的土司旧法
三、作为“内地化”的康区存在的司法问题
(一) 司法中汉藏语翻译问题
(二) 棍徒和衙蠹及国家司法力量的弱势
本文编号:3280746
【文章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8,39(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清朝前期强化康区土司案件的司法处理
二、清季民国康区地方适用的土司旧法
三、作为“内地化”的康区存在的司法问题
(一) 司法中汉藏语翻译问题
(二) 棍徒和衙蠹及国家司法力量的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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