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中小企业面对垄断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1-09-04 04:47
在行政任务民营化的浪潮下,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参与承担政府职能。在这种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治理的过程中,公法与私法的聚合责任如何实现,受到很大关注。特别是新旧"非公经济36条"颁布后,民营中小企业试图进入曾被行政权力垄断领域时,如何有效维权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本文以个案为基础,针对管制型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截然不同的反应,试图在动态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探讨行政机关及其他承担行政任务的主体(特别是行政机构附属机构)、行政相对人的复合法律地位,从法律人的角度为推进法制建设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文章来源】: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4,(05)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聚焦个案:面对行政许可行为维权的难与易
三、行政诉讼:行政垄断的天敌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美国行政法中正当程序的“民营化”及其启示[J]. 高秦伟. 法商研究. 2009(01)
[2]行政法学研究应如何回应服务型政府的实践[J]. 江必新. 现代法学. 2009(01)
本文编号:3382593
【文章来源】: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4,(05)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聚焦个案:面对行政许可行为维权的难与易
三、行政诉讼:行政垄断的天敌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美国行政法中正当程序的“民营化”及其启示[J]. 高秦伟. 法商研究. 2009(01)
[2]行政法学研究应如何回应服务型政府的实践[J]. 江必新. 现代法学. 2009(01)
本文编号:338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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