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限”判例制度之考察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1-10-25 22:15
我国从古代就孕育了自己独特的判例制度,笔者对我国判例制度的发展脉络进行考察后认为我国存在"有限"的判例制度并经历了四个重要阶段。面对我国成文法根深蒂固的司法环境,判例在我国又可谓欲言又止,有实无名,所以称之为"有限"的判例制度。就此作为考察对象进行每个阶段的深入研究和梳理,并论述现今在我国这个成文法国家中如何把"有限"的判例制度加以适用。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下旬). 2013,(03)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阶段一:古时判例制度之萌芽阶段
二、阶段二:“擦边球”式的判例制度
三、阶段三:法官“内心”认可的判例制度阶段
四、阶段四:现代案例指导制度阶段
五、我国“有限”判例制度之适用
本文编号:3458263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下旬). 2013,(03)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阶段一:古时判例制度之萌芽阶段
二、阶段二:“擦边球”式的判例制度
三、阶段三:法官“内心”认可的判例制度阶段
四、阶段四:现代案例指导制度阶段
五、我国“有限”判例制度之适用
本文编号:345826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458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