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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

发布时间:2022-01-12 19:08
  本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存在的"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这一节的标题与节中的内容相矛盾、"违约责任构成要件"阐述不准确、有关法律概念解释外延不周延等不足之处乃至错误之处进行了较深入的刨析,并提出了将教材的"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这一节的内容改设为"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四节内容、将"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的内容阐述按照我国现行《合同法》第107条、303条、406条等条款规定的"以无过错的严格责任为原则,以过错责任为特殊"的归责原则进行修改等建设性的修改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教材建设提供参考。 

【文章来源】: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0,(04)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社会主义法律运行的阐述与“法律适用”概念的使用和解释问题及其修改建议
二、“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标题使用与有关内容相矛盾的问题及其修改建议
三、关于教材存在错误的两个观点表述问题及其修改建议
    (一) 关于“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的观点阐述问题
    (二) 关于民事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必须通过自己的行为的观点表述问题
四、关于几个存在解释错误或解释瑕疵的法律概念问题及其修改建议
    (一)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解释问题
    (二) 关于“行政责任”的概念解释问题
    (三) 关于“行政处罚”的概念解释问题
    (四) 关于“民事行为”的概念解释问题



本文编号:35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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